Appearance
社会正义
原文
《物演通论》:第一百七十五章 社会正义
正义——乃是社会结构成长或社会属境代偿在伦理逻辑上的宏大观念体现和综合意向表达。
即作为后衍性生物存在的人类,以自为而不自觉的智质演动方式,在个性残化与群体组合之间所形成的集体内向体验,并借以追求或促进社会结构的滚动扩张和自然发展。由于人类的整体衍存倾向及其总体意识倾向是必然“向善”的,于是“向善的要求”也就倾向于汇集成某种“正义的思潮”向前涌动,“正义”俨然成了一种社会逻辑(而非“个人逻辑”)和社会意志(而非“个人意志”)的风向标,而实际上,“义”是否“正”,全然取决于社会演动的方向是否符合自然演运之规定。
【所以,在把社会结构引向急遽分化的工业时代以前,“正义”体现为“国家形态的正统”;其后,资本主义的全球化发展导致马克思首次发出了“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共产党宣言,列宁进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高呼“工人阶级没有祖国”,虽然由于阶级只能在国家结构单元上成立而致国运未消,但它的确预示着“国家构型”的摇撼;而今,当罗尔斯还要在国家调控的体制下探讨“公平的正义”时,诺齐克却证明只有“最弱意义的国家”和“社团分化的社会”才能提供“公平”和“正义”的逻辑基础。】
也就是说,“正义”无非是社会结构以及与其相适应的社会逻辑的扩张态(即代偿增益态)伦理衍生物,尽管用狭义的小家子气的(即增益前态)道德准则来衡量的话,它其实从无“正义”可言。
当社会结构单元尚处于从中级社会向晚级社会过渡的前文明状态(如亲缘氏族原始群落)时,“正义”——此刻实在谈不上“义理之正”——就是潜隐在动物种群结构单元中的野蛮竞存和兽性天伦;当社会结构单元进位于“小国寡民”(老子语)的离散状态(如部落、部落联盟、封闭型国家)时,“正义”就在社会结构单元内外以丝毫不讲公平仁义的形式展开:对内以等级分明的欺压道统为社会之“正”,对外以实力较量的掠夺战争为国家之“义”;而当社会结构单元弥漫为全球一体的致密状态(如国家消亡之后的社会形态)时,“正义”将继续在整个人类社会结构中以结构本身不讲公平的方式成就自身。
【所谓“结构本身不讲公平”的“正义”是指这样一种演运之流:在人身依附的专制时代,“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就是当时社会结构所要求的最大“正义”,即当时要求于为臣者的“忠义”以及要求于为君者的“仁义”其实正是当时社会衍存位相的结构性派生物;在物役使人的异化时代,“带着天生的血痕”的“资本剥削体制”就是现实社会结构所要求的具体“正义”,即现时被赋予“全体人民”的“平等人权”其实正是建立现代社会产业结构的位相性黏合剂;难怪马克思要对这类欺世盗名的东西大加挞伐,然而,纵使由此引发了一场史无前例的世纪性社会正义大实验,却终于不可避免地崩坍于世纪性社会正义大失望之中。
显然,“不公平的正义”(相对于罗尔斯的“公平的正义”而言)正是“正义的不公平”,说到底,它们都是出于社会代偿演化结构的自然规定,这种情形就像在高等动物的有机体内,通常只占体重1%~2%的中枢神经组织却必须享有20%左右的血液循环供氧量一样,是无可奈何的自然结构规定,而且,随着结构发育的扩延化、繁密化和动荡化,“正义”的内涵似乎倾向于朝着愈益不公平的境界飞升。】
不过,可怜而糊涂的人类反倒偏偏要在这层境界里大呼“正义”,且真诚地认定“正义”是可以呼之欲出的,的确,人类越来越讲求“正义”大抵恰恰是社会结构发展的需要。质言之,它就是“自由”与“平等”的社会逻辑延伸和民主结构要求,即随着“社会自由化”和“社会平等化”的演进,追求“正义”的动势必将越来越成为社会结构度得以提高的催化要素之一。
【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智质载体的自然演运既表达为物化性状(即实体结构)的分化,同时也表达为道德意识(即虚体属性)的代偿,正是由于这种分化和代偿的一脉并行,才衍生出日益繁多的伦理概念和人道体制,也正是由于这种主观和客观的一体动进,才使得社会逻辑要素在社会变革进程上日益凸显为伦理驱策的唯心动因,以与自然逻辑要素在社会变革进程上日益凸显为知识驱策的唯心动因相吻合——总之,生物晚级社会的自然客观动势终究要借助于人类逻辑集合的主观意志盲动来实现。(可参阅卷二论述逻辑和意志的各有关章节。)】
精要分析
基于王东岳《物演通论》的“递弱代偿”原理,以下是对第一百七十五章关于“社会正义”的精要分析。
1. 核心要点
本章的核心洞见在于解构“正义”的神圣性,指出**“正义”并非绝对的道德真理,而是社会结构为了维持其代偿性扩张而衍生出的逻辑胶合剂**。社会越是分化和致密(由于存在度降低),就越需要名为“正义”的伦理规范来维系结构稳定,而这种结构性的“正义”往往以牺牲个体层面的“公平”为代价。
2. 关键解析
本章的论证逻辑建立在以下几个关键概念之上:
- 正义的结构属性:“正义”不是一种主观的善良愿望,而是社会属境的代偿产物。随着人类个体的“残化”(功能退化与依赖性增加)和群体的“整合”,必须产生一种集体意识(即正义观)来协调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以保证种群的衍存。
- 正义的演化相对性:王东岳通过历史维度的梳理(从原始群落到国家形态,再到全球化),论证了“正义”的标准随社会结构的变迁而变迁。没有永恒的正义,只有符合当下结构生存需求的“正义”。例如,封建时代的“忠君”与现代的“人权”都是各自时代的结构性正义。
- 结构不公与正义的悖论:这是本章最深刻的观点。高等结构(如人类社会)为了维持其高度复杂的运转,必然要求资源和权力的不均等分配(类比大脑仅占体重2%却消耗20%能量)。因此,符合社会结构进化的“大正义”往往包含了对个体的“不公平”。
- 唯心动因的自然本质:人类追求自由、平等、正义的主观意志,实际上是自然演化在社会阶段借由“智质”(人类意识)推动结构演进的手段。人类以为自己在追求道德理想,实则是在执行自然律的代偿规定。
3. 全文拆解
正义——乃是社会结构成长或社会属境代偿在伦理逻辑上的宏大观念体现和综合意向表达。
解读: 开篇明义,定义了“正义”的本质。在递弱代偿的视角下,正义不是上帝的律法,也不是先验的道德,而是社会结构为了补偿自身存在度下降、不得不进行结构化扩张时,在意识形态层面投射出的“影子”。它是社会系统自我维持的软件程序。
即作为后衍性生物存在的人类,以自为而不自觉的智质演动方式,在个性残化与群体组合之间所形成的集体内向体验,并借以追求或促进社会结构的滚动扩张和自然发展。
解读: 解释了正义产生的机制。人类作为演化最晚级、存在度最低的物种,个体功能极度残缺(个性残化),必须紧密依赖群体(社会结构)才能生存。这种依赖关系在人类的“智质”(意识与智慧)中反映为一种“集体内向体验”,这种体验外化出来就是对“正义”的追求,其真实目的是为了推动社会的进一步整合与扩张。
由于人类的整体衍存倾向及其总体意识倾向是必然“向善”的,于是“向善的要求”也就倾向于汇集成某种“正义的思潮”向前涌动,“正义”俨然成了一种社会逻辑(而非“个人逻辑”)和社会意志(而非“个人意志”)的风向标,而实际上,“义”是否“正”,全然取决于社会演动的方向是否符合自然演运之规定。
解读: “善”在王东岳体系中等同于“求存”。因为人类要活下去(向善),所以会汇聚成“正义”的洪流。这里强调正义是“社会逻辑”,意味着它往往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而判断“正义”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是看它是否符合自然演化(即熵增、递弱)的大方向,而非看它是否符合个人的情感好恶。
【所以,在把社会结构引向急遽分化的工业时代以前,“正义”体现为“国家形态的正统”;其后,资本主义的全球化发展导致马克思首次发出了“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共产党宣言,列宁进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高呼“工人阶级没有祖国”,虽然由于阶级只能在国家结构单元上成立而致国运未消,但它的确预示着“国家构型”的摇撼;而今,当罗尔斯还要在国家调控的体制下探讨“公平的正义”时,诺齐克却证明只有“最弱意义的国家”和“社团分化的社会”才能提供“公平”和“正义”的逻辑基础。】
解读: 这一段通过哲学史和政治史的变迁,佐证正义的“流变性”。从封建国家正统,到马克思试图打破国家界限的阶级正义,再到罗尔斯(强调分配正义)与诺齐克(强调持有正义/最小国家)的争论,说明随着社会结构的演化(从封闭到全球化、从集权到分化),人们头脑中的“正义”定义也在被迫调整,以适应新的结构形态。
也就是说,“正义”无非是社会结构以及与其相适应的社会逻辑的扩张态(即代偿增益态)伦理衍生物,尽管用狭义的小家子气的(即增益前态)道德准则来衡量的话,它其实从无“正义”可言。
解读: 这是一个颠覆性的结论。既然正义是服务于结构扩张的“代偿增益”,那么用旧有的、简单的、个体化的(小家子气的)道德去衡量,新的历史进程往往显得冷酷无情且“不正义”。比如工业革命早期的残酷剥削推动了文明进程,用田园牧歌式的道德看是不正义的,但用结构扩张的逻辑看却是必然的。
当社会结构单元尚处于从中级社会向晚级社会过渡的前文明状态(如亲缘氏族原始群落)时,“正义”——此刻实在谈不上“义理之正”——就是潜隐在动物种群结构单元中的野蛮竞存和兽性天伦;
解读: 分析第一阶段:原始社会。此时的“正义”就是赤裸裸的血缘保护和野蛮竞争,这是低级社会结构的代偿形态。
当社会结构单元进位于“小国寡民”(老子语)的离散状态(如部落、部落联盟、封闭型国家)时,“正义”就在社会结构单元内外以丝毫不讲公平仁义的形式展开:对内以等级分明的欺压道统为社会之“正”,对外以实力较量的掠夺战争为国家之“义”;
解读: 分析第二阶段:农业/封建社会。此时社会结构需要等级制来维持稳定,需要战争来获取资源。因此,压迫变成了“正”,掠夺变成了“义”。这是符合当时结构生存需求的。
而当社会结构单元弥漫为全球一体的致密状态(如国家消亡之后的社会形态)时,“正义”将继续在整个人类社会结构中以结构本身不讲公平的方式成就自身。
解读: 分析第三阶段:未来/全球化社会。即便未来国家消亡,社会达到高度致密,结构依然会为了维持自身运转而实施某种形式的“不公平”。
【所谓“结构本身不讲公平”的“正义”是指这样一种演运之流:在人身依附的专制时代,“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就是当时社会结构所要求的最大“正义”,即当时要求于为臣者的“忠义”以及要求于为君者的“仁义”其实正是当时社会衍存位相的结构性派生物;
解读: 举例说明历史上的“正义”实际上是结构功能的代偿。封建伦理(忠义、仁义)不是为了让人幸福,而是为了让那个时代的社会结构不至于崩解。
在物役使人的异化时代,“带着天生的血痕”的“资本剥削体制”就是现实社会结构所要求的具体“正义”,即现时被赋予“全体人民”的“平等人权”其实正是建立现代社会产业结构的位相性黏合剂;难怪马克思要对这类欺世盗名的东西大加挞伐,然而,纵使由此引发了一场史无前例的世纪性社会正义大实验,却终于不可避免地崩坍于世纪性社会正义大失望之中。
解读: 极具批判性的一段。资本主义时代的“人权”和“平等”,本质上是为了让劳动力自由流动以配合工业生产结构,是新的“黏合剂”。马克思看到了这种虚伪性并试图反抗,但王东岳认为,马克思的实验失败了,因为他试图对抗的是“社会结构的自然演运”。如果结构还没演化到那个阶段,强行推行某种理想化的“正义”必然崩塌。
显然,“不公平的正义”(相对于罗尔斯的“公平的正义”而言)正是“正义的不公平”,说到底,它们都是出于社会代偿演化结构的自然规定,这种情形就像在高等动物的有机体内,通常只占体重1%~2%的中枢神经组织却必须享有20%左右的血液循环供氧量一样,是无可奈何的自然结构规定,而且,随着结构发育的扩延化、繁密化和动荡化,“正义”的内涵似乎倾向于朝着愈益不公平的境界飞升。】
解读: 这是本章最核心的比喻。生物学类比:越高级的生物,内部器官的分化和不平等就越严重(大脑特权)。同理,社会越进化(递弱),结构越复杂,就越需要某些“中枢”部门占有更多资源来调控整体。因此,社会进化的方向可能不是我们幻想的“大同”,而是结构上更深层的“不平等”。所谓的“正义”,就是确认并保护这种为了生存而必须存在的“结构性不平等”。
不过,可怜而糊涂的人类反倒偏偏要在这层境界里大呼“正义”,且真诚地认定“正义”是可以呼之欲出的,的确,人类越来越讲求“正义”大抵恰恰是社会结构发展的需要。
解读: 人类的悲剧性和盲目性在于,我们以为自己在追求崇高的理想,其实我们只是在响应结构的召唤。我们越是高呼正义,越证明社会结构变得越脆弱、越需要这种伦理补丁来维系。
质言之,它就是“自由”与“平等”的社会逻辑延伸和民主结构要求,即随着“社会自由化”和“社会平等化”的演进,追求“正义”的动势必将越来越成为社会结构度得以提高的催化要素之一。
解读: 自由、平等、正义,这些现代价值观,其功能是作为“催化剂”,推动社会结构向更高、更复杂、更不稳定的方向演进。它们是手段,不是终极目的。
【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智质载体的自然演运既表达为物化性状(即实体结构)的分化,同时也表达为道德意识(即虚体属性)的代偿,正是由于这种分化和代偿的一脉并行,才衍生出日益繁多的伦理概念和人道体制,也正是由于这种主观和客观的一体动进,才使得社会逻辑要素在社会变革进程上日益凸显为伦理驱策的唯心动因,以与自然逻辑要素在社会变革进程上日益凸显为知识驱策的唯心动因相吻合——总之,生物晚级社会的自然客观动势终究要借助于人类逻辑集合的主观意志盲动来实现。(可参阅卷二论述逻辑和意志的各有关章节。)】
解读: 全章总结。王东岳将社会现象归结为“物演”规律:
- 实体层面: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分化)。
- 虚体层面:伦理道德、法律正义越来越复杂(代偿)。
- 互为表里:实体的分化需要虚体的意识来整合。
- 结论:自然界的客观演化规律,在人类社会阶段,把自己伪装成人类主观的“伦理追求”和“知识探索”,借由人类的盲动,完成自然界注定的衰变与代偿过程。人类是自然演化的傀儡,我们追求的“正义”是演化的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