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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和存在者

原文

《物演通论》:第十四章 存在和存在者

在此,有必要澄清几个有所特指且容易混淆的概念:

“存在”——它不仅表象为一般外延上的所有具体存在者之总和,而且抽象为纵深内涵上的所有具体存在物之源流,而并不与存在物的感应状态或感知状态相关。唯因如此,它才得以从可望而不可即的感性存在逐渐演成(或相对存在为)不可望而可即的理性存在。(此意解于卷二。)

“存在者”——与“存在物”同义,均指具体的存在物体。不过,虽然尚不能确认何者为存在的“本体”或“质料”,却可推测一切存在物均由某种极简单的本原质料(如某种“始基”粒子或量子)所构成。因此,在本卷中,这些词义并不仅仅是指任一实物单体,而是多指潜在质料相同但存在度内涵相异的类别化了的存在形式存在形态。【此说虽然类似于自沃尔夫以来的德国哲学之“定在”概念,但其“质的规定性”(黑格尔语)到底是什么?甚至应该问:何谓之“质”?】

——所以,我用“存在形态”或“物态”等词项,意在泛指一切存在的物质物体,只是更加强调这些存在物的非质料性质及其形式类别。至于造成所有物质或物体的形式化变迁之原因,正是需要我们予以深入探讨的题旨所在。

鉴于上述意理,应该不再发生这样的误解:当说到表达某物存在效价的时度或量度之时,却去联想该类物质的单体寿限或个别质量。譬如有些单个基本粒子的闪现仅为百亿分之一秒,有些个体单细胞生物的分裂间期仅为数十分钟,但它们作为一个自然物类的“存在形式”却分别保持了物理学上最坚韧的上百亿年和生物学上最耐久的数十亿年而不衰。


精要分析

1. 核心要点

本章旨在厘清《物演通论》逻辑体系中最基础的概念基石:即区分“存在”(本体论意义上的整体衍运流程)与“存在者”(具体衍存形态)。同时,着重强调了衡量存在度的标准是物类的形式存续时间,而非个体单体的寿命,为理解“递弱代偿”原理排除了常见的直观认知误区。


2. 关键解析

本章作为概念界定章节,确立了以下三个关键逻辑支点:

  1. “存在”与“存在者”的二分:

    • 存在 (Existence): 指代宇宙万物的总汇及其演化流程的统一体。它是一个超越感知的、连续的本体论过程。
    • 存在者 (Existent): 指具体的、分化了的物质实体。王东岳认为所有存在者在底层质料上可能是同质的(如量子),它们的区别仅仅在于存在度(Degree of Existence)不同导致的存在形态不同。
  2. “质”的重新定义: 王东岳挑战了传统哲学对“质”的看法。他认为,所谓的“物质性质”或“类别”,本质上不是质料的差异,而是存在度内涵相异所呈现出的不同形式。即:存在度下降 $\rightarrow$ 存在形态发生代偿性变异 $\rightarrow$ 呈现为不同的物类。

  3. 时度(存在效价)的相对性: 这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书中定义的“存在度”(稳定性),衡量的是该物类(形式)在宇宙长河中能够保持的时间跨度,绝非个体的寿命。

    • 高存在度: 基本粒子作为一种“形态”,在宇宙中存在了138亿年(尽管单个虚粒子可能瞬间生灭)。
    • 低存在度: 人类作为一个“物种形态”,仅存在了很短的时间(尽管单个人的寿命比单个细菌长)。

3. 全文拆解

在此,有必要澄清几个有所特指且容易混淆的概念:

解读: 本句是过渡语。由于王东岳借用了传统哲学的词汇但赋予了全新的内涵,必须在论述展开前进行定义矫正,否则读者会陷入日常语言的歧义中。


“存在”——它不仅表象为一般外延上的所有具体存在者之总和,而且抽象为纵深内涵上的所有具体存在物之源流,而并不与存在物的感应状态或感知状态相关。唯因如此,它才得以从可望而不可即的感性存在逐渐演成(或相对存在为)不可望而可即的理性存在。(此意解于卷二。)

解读: 这里对“存在”进行了宏观定义。

  1. 空间上: 它是万物的总和(外延)。
  2. 时间与逻辑上: 它是万物演化的源头和流变过程(内涵)。
  3. 客观性: 它的存在与否不依赖于是否被感知(反驳贝克莱“存在即被感知”)。
  4. 认知演化: 暗示了“感应属性”也是随着存在的演化而演化的。低级阶段(感性)无法把握整体存在,只有演化到高级阶段(理性/逻辑)才能反思这个总体的“存在”。这预示了卷二关于精神哲学的推导。

“存在者”——与“存在物”同义,均指具体的存在物体。不过,虽然尚不能确认何者为存在的“本体”或“质料”,却可推测一切存在物均由某种极简单的本原质料(如某种“始基”粒子或量子)所构成。

解读: 确立了唯物的一元论基底。虽然具体的“终极粒子”物理学还在探索,但哲学上假定万物同质。这意味着,我们看到的千差万别的物体,不是材料不同,而是搭建方式(形式)不同。


因此,在本卷中,这些词义并不仅仅是指任一实物单体,而是多指潜在质料相同但存在度内涵相异的类别化了的存在形式存在形态。【此说虽然类似于自沃尔夫以来的德国哲学之“定在”概念,但其“质的规定性”(黑格尔语)到底是什么?甚至应该问:何谓之“质”?】

解读: 核心论点之一。

  1. 存在度决定形式: 不同的物类(原子、细胞、动物),本质上是“存在度”这个内在指标发生变化后,同一质料表现出的不同“形态”。
  2. 对“质”的解构: 王东岳质疑黑格尔等传统哲学对“质”的固化理解。在《物演通论》中,“质”不是固有属性,而是存在度衰减后的代偿形式。换言之,形式即是质,而形式是由存在度决定的。

——所以,我用“存在形态”或“物态”等词项,意在泛指一切存在的物质物体,只是更加强调这些存在物的非质料性质及其形式类别。至于造成所有物质或物体的形式化变迁之原因,正是需要我们予以深入探讨的题旨所在。

解读: 明确了全书的研究对象和目的。

  1. 对象: 研究重点不在于研究“物质”本身是什么(这是物理学的任务),而在于研究物质为何会呈现出不同的“形态”(从粒子到原子到分子到生物)。
  2. 题旨: “形式化变迁的原因”即是“递弱代偿”原理——因为存在度降低(递弱),所以不得不通过改变形态来维持存在(代偿)。

鉴于上述意理,应该不再发生这样的误解:当说到表达某物存在效价的时度或量度之时,却去联想该类物质的单体寿限或个别质量。

解读: 这是一个预防性的警告。在本书中,衡量一个东西“存在程度高低”(效价),不能用我们日常眼光中的“个头大小”或“寿命长短”来衡量。


譬如有些单个基本粒子的闪现仅为百亿分之一秒,有些个体单细胞生物的分裂间期仅为数十分钟,但它们作为一个自然物类的“存在形式”却分别保持了物理学上最坚韧的上百亿年和生物学上最耐久的数十亿年而不衰。

解读: 举例说明“种系寿命”与“个体寿命”的区别。

  1. 物理学层面: 某个具体的粒子可能生灭极快,但“粒子”这种存在形态,自宇宙大爆炸以来就一直稳定存在,未曾消亡。因此,基本粒子的存在度极高。
  2. 生物学层面: 越原始的生物(如单细胞),其物种在地球上延续的时间越长(数十亿年);而越高等的生物(如人类),虽然个体寿命可能长于细菌,但作为物种,其在地球历史上出现的时间极晚且极不稳定,随时面临灭绝。
  3. 结论: 证明了越后衍的存在者,其存在形态越不稳定(递弱)。

基于 Gemini 3 Pro 深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