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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惊异
原文
《物演通论》:第一章 为何惊异
哲学上所谓的**“存在”仅指感知中的对象**之总和。
【一般认为,存在或在是对存在者或在者的观念抽象,这实在是大错特错了。因为,从根源上讲,不是在者集合成了在,而是在分化了在者。对象未必是个别的,最原始的对象对于原始主体而言,一定是均质的,无差别的,亦即直接就呈现为在,而不是呈现为分化形态的在者。观念中的在,不是通过对众多在者加以艰深的抽象才在,而是先验的沉淀在意识深层中的一个无意识基底。所以,一般的主体通常不会对普遍的在发生惊异,反倒时常对个别的在者发生惊异。海德格尔说,从在者中引申不出在,是说对了的,但由于他不明白从在如何引申出在者,结果导致他的“此在”及其“澄明的临场”都不免陷入了无来由的黑暗背景中。】
由于**“感知”为何物尚属疑窦,故而对象以及对象的总和是否等同于存在物和自然存在则亦属疑窦。换言之,一旦对存在设问,那“存在”已是设问者感知中的主观存在**了。
所以,既往的哲学在通义上一概被囊括于形而上学之中,实不为误。也所以,概括说来,把感知中的存在作为对象的总和来研究乃为自然哲学,而把感知中的存在作为感知的总和来反思乃为逻辑学。尽管两门学问全然不同,但研究诘的却是同一种东西的两个方面。
有鉴于此,立刻去分辨存在究竟是在主观之内还是在主观之外已无意义,因为分辨后的存在与未加分辨的存在并无任何异样或不同,反正无论如何你只能面对这样一种存在。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此类分辨事宜暂且也着实无从下手。
令人诧异的倒是,存在就存在着,何必多此一问。显然,这里有一个不得不问的缘由。
也就是说,在对**“存在”发生哲学性的惊异和探问之前,先有一个何须惊异以及何须设问的问题存在。【亚里士多德曾说:“古今来人们开始哲理探索,都应起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异”。(引自《形而上学》)可也正因一切都起于这惊异,才使惊异本身**不再被惊异。】
故,哲学上的第一设问或设问前的潜在疑问应该是:作为存在者的设问者何以要追问存在?
精要分析
1. 核心要点
本章作为《物演通论》的开篇,旨在颠覆传统本体论的逻辑起点,指出“在”并非是对“在者”的抽象,而是“在”分化出了“在者”。作者将哲学的根本追问从“存在是什么”前推至“存在者为何要追问存在”,从而暗示了“求知”本身乃是存在者因自身存在效力流失(递弱)而不得不进行的一种代偿性生存活动。
2. 关键解析
- “在”与“在者”的逆向推演:王东岳反对传统哲学认为先有具体的“在者”(个别事物)再抽象出“在”(共相)的观点。他基于演化论视角指出,原始的感知面对的是混沌均质的“在”,随着存在度的递弱和感知的代偿性分化,才逐渐识别出千差万别的“在者”。这是理解书中“感知代偿”理论的基石。
- 唯物与唯心的暂时悬置:本章明确指出,一旦开始设问,所谓“存在”必然已是“感知中的存在”。在这一阶段分辨主客观界限毫无意义,因为人类只能处理“共相耦合”后的产物。这一逻辑为后续打破心物二元论,建立“感应属性增益”的自然哲学模型铺平了道路。
- 第一设问的转换(对惊异的惊异):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始于惊异,而王东岳追问“为何会产生惊异”。如果存在是圆满自足的,它就不需要惊异(即不需要通过求知来建立与环境的依存关系)。因此,追问“何以要追问”,实际上是在揭示人类作为最弱存在者,必须依靠“知”来代偿“在”的匮乏这一核心命题。
3. 全文拆解
哲学上所谓的**“存在”仅指感知中的对象**之总和。
解读: 此处作者限定了讨论的边界。在哲学范畴内,我们无法谈论脱离感知之外的绝对客观实体(康德的“物自体”)。所有的“存在”对于探讨者而言,必然是已经进入感知系统的对象。这确立了本书现象学式的研究起点。
【一般认为,存在或在是对存在者或在者的观念抽象,这实在是大错特错了。因为,从根源上讲,不是在者集合成了在,而是在分化了在者。对象未必是个别的,最原始的对象对于原始主体而言,一定是均质的,无差别的,亦即直接就呈现为在,而不是呈现为分化形态的在者。观念中的在,不是通过对众多在者加以艰深的抽象才在,而是先验的沉淀在意识深层中的一个无意识基底。所以,一般的主体通常不会对普遍的在发生惊异,反倒时常对个别的在者发生惊异。海德格尔说,从在者中引申不出在,是说对了的,但由于他不明白从在如何引申出在者,结果导致他的“此在”及其“澄明的临场”都不免陷入了无来由的黑暗背景中。】
解读: 这段注文至关重要。王东岳运用演化发生的视角批判了逻辑学的误解。
- 发生学视角:低等生物(原始主体)的感知能力低下,世界对它们而言是混沌整体(普遍的在),而非一个个清晰的物体(在者)。随着物种进化(递弱),感知能力分化(代偿),世界才被“切割”成具体的对象(在者)。
- 批判海德格尔:海德格尔区分了Ontological(存在论的)和Ontic(存在者的),但他没有从自然史的角度解释为什么会有这种区分。王东岳指出,是自然演化导致了存在的这种分化显现,从而填补了海德格尔的逻辑缺环。
由于**“感知”为何物尚属疑窦,故而对象以及对象的总和是否等同于存在物和自然存在则亦属疑窦。换言之,一旦对存在设问,那“存在”已是设问者感知中的主观存在**了。
解读: 既然一切存在都是通过“感知”呈现的,而感知的本质(当时尚未论证)如果不清楚,那么我们眼中的“自然”究竟是不是真实的“自然”就存疑了。这里强调了“广义逻辑自洽”先于“客观事实”的哲学属性,即我们研究的是主体与客体由感应属性耦合而成的产物,即“主观存在”。
所以,既往的哲学在通义上一概被囊括于形而上学之中,实不为误。也所以,概括说来,把感知中的存在作为对象的总和来研究乃为自然哲学,而把感知中的存在作为感知的总和来反思乃为逻辑学。尽管两门学问全然不同,但研究诘的却是同一种东西的两个方面。
解读: 这里重新定义了自然哲学与逻辑学的关系。既然存在是“感-应”耦合的产物,那么侧重于研究“对象”那一端就是自然哲学(科学的前身),侧重于研究“感知”这一端就是逻辑学(认识论)。二者是同构的,即所谓“逻辑与自然同构”。这为后文推导“精神是物质的代偿”埋下伏笔。
有鉴于此,立刻去分辨存在究竟是在主观之内还是在主观之外已无意义,因为分辨后的存在与未加分辨的存在并无任何异样或不同,反正无论如何你只能面对这样一种存在。
解读: 这是一个极其务实的哲学态度。与其陷入唯物唯心关于“第一性”的无穷争论,不如承认我们只能面对“现象界”。无论你认为眼前的桌子是客观实体还是主观观念,你对它的感知操作是一样的。因此,《物演通论》直接切入“感知是如何发生的”以及“感知为何会如此演化”,跳过了这种二元对立的死结。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此类分辨事宜暂且也着实无从下手。
解读: 在没有搞清楚“感知的演化机制”之前,任何关于主客观界限的划分都是武断的。
令人诧异的倒是,存在就存在着,何必多此一问。显然,这里有一个不得不问的缘由。
解读: 这是一个“元问题”的提出。如果存在是稳定的、坚实的,它只要“存在”就够了(像石头一样)。为什么会出现一种生物(人),非要对“存在”进行发问?“发问”这个行为本身,暗示了发问者的某种特质。
也就是说,在对**“存在”发生哲学性的惊异和探问之前,先有一个何须惊异以及何须设问的问题存在。【亚里士多德曾说:“古今来人们开始哲理探索,都应起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异”。(引自《形而上学》)可也正因一切都起于这惊异,才使惊异本身**不再被惊异。】
解读: 亚里士多德视“惊异”为哲学的开端,视其为理所当然的天赋。王东岳则反其道而行:为什么会有“惊异”?“惊异”本质上是一种对环境信息的匮乏感和不确定感。只有生存处境岌岌可危、对环境掌控力不足的生物,才需要通过“惊异”和“追问”来获取更多的信息以维持生存。
故,哲学上的第一设问或设问前的潜在疑问应该是:作为存在者的设问者何以要追问存在?
解读: 全章的结论,也是全书逻辑推演的真正起点。 如果不回答“为什么我们要追问”,就无法理解认识论的本质。 王东岳的答案隐含在此:因为“设问者”(人)是存在度最低、最不稳定的存在者。追问不是智慧的盈余,而是生存的亏空。 我们不得不通过建立庞大的知识体系(哲学与科学)来代偿我们急剧流失的存在效力。这一设问将哲学从“求真”转向了“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