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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之道

原文

《物演通论》:第六章 存在之道

一触及“存在”就陷于混沌或陷于混乱,古往今来,概莫能外。

结果就呈现出这样一种离奇的哲学困境:不得不予以追问的“存在”反而问不得。

这正表明,作为设问者的存在者同样不能逾越自身相对性或有限性的规定。

所以,哲学虽然表现为是究诘“终极原因”(或“绝对本原”)的学问,却绝不是有关“终极真理”(或“绝对真理”)的学问,反而恰恰是何以不能有终极真理的学问。【严格说来,“真理”不过是存在系统演化进程上的感应属性递变产物,既然“存在”本身尚且隐遁与迷雾之中,则有关“真理”的一切言说自然立刻失去了它最起码的基础——“真理”如是,谈何“终极真理”?(疑趣解于卷二)】

所以,东方的思想家不去直接过问“存在”,只是小心翼翼地领会天人合一形势下人的卑微存在,即使这种谦虚的悟性不被敢于大言“绝对”的西方哲人承认为“哲学”也罢。

所以,老子不肯妄猜万物的“本原”何所指(如“水”、“火”、“理念”等),仅将其谓之为不可名状的“道”,虽“玄而又玄”(老子语),却颇为接近于探询存在的性质或“存在性”。

一言以蔽之:找不见“物性”,“物”自不“明”,犹如搞不清化学原理,化合物就显得来去无踪。【以上所谓的“性”既是指存在物的客观元质,也是指存在物的主观理念。不妨说,“存在性”或“物性”就是理想逻辑中的“物存状态”。至于“物”何以变成了“性”(物之属性和借由属性延展所烘托而出的本性)与“理”(属性耦合的特定形态)的同一,以及此岸之“物性”与彼岸之“物自体”是何种关系,卷二再谈。】

这实在是一条不得已的出路:问不得大而无当的“绝对存在”,就在相对有限的对象或自身属性内寻求“存在的性质”或“存在之道”,如此才不失为明哲之思。


精要分析

1. 核心要点

本章旨在确立《物演通论》的研究路径:由于作为相对存在者的人无法触及“绝对存在”或“终极真理”,哲学必须放弃对实体本原(如水、火、原子)的独断猜测。王东岳指出,唯一可行的出路是效法老子之“道”,探究“存在的性质”即存在性(Existence-Nature),从而将本体论的研究重心从“物”本身转移到“物之演化逻辑”上来。


2. 关键解析

本章是全书方法论的转折点,主要包含以下逻辑构建:

  1. 不可知论的基石:王东岳首先承认了康德式的不可知论,即有限的存在者(人)无法逾越自身的相对性去把握绝对的本体。但他没有止步于此,而是指出这就是“存在”的本来面目。
  2. 真理的非真性:书中提前预告了“真理”的本质——它不是客观世界的镜像,而是存在系统演化过程中,物种为了求存而产生的一种感应属性(代偿)。既然“真理”只是代偿工具,那么所谓的“终极真理”就是个伪命题。
  3. “道”即“存在性”:王东岳借用老子的“道”来置换西方传统哲学中的“本体/实体”。西哲寻找具体的“质料”(如水、气),而老子寻找“规律/性质”(道)。王东岳认为,研究“物如何存在”(存在性/存在度)比研究“物是什么”(物质实体)更接近哲学的本质。
  4. 物性与物的关系:通过化学原理的类比,说明只有理解了“物性”(存在的规定性、衍存的逻辑),才能理解“物”为何呈现为当前的样子。这为后续展开“递弱代偿”原理奠定了逻辑基础——即存在性(度)决定存在者的形态

3. 全文拆解

一触及“存在”就陷于混沌或陷于混乱,古往今来,概莫能外。

解读: 指出本体论研究的历史性困境。无论是巴门尼德还是黑格尔,一旦试图定义“存在”本身(Being),就会陷入语言和逻辑的悖论,因为定义本身就是一种限制,而绝对的存在不应受限。


结果就呈现出这样一种离奇的哲学困境:不得不予以追问的“存在”反而问不得。

解读: 哲学必须追问本原,否则无法建立世界观;但只要一开口追问,得到的就是扭曲的、片面的答案。这是一个死循环。


这正表明,作为设问者的存在者同样不能逾越自身相对性或有限性的规定。

解读: 点破了困境的根源。人作为追问者,本身只是宇宙演化链条末端的一个微小环节(相对存在者)。局部无法全知整体,相对无法通过自身的有限逻辑去框定绝对。这是“递弱代偿”认识论的起点:人的认知能力是被其存在度(弱化程度)所限定的。


所以,哲学虽然表现为是究诘“终极原因”(或“绝对本原”)的学问,却绝不是有关“终极真理”(或“绝对真理”)的学问,反而恰恰是何以不能有终极真理的学问。【严格说来,“真理”不过是存在系统演化进程上的感应属性递变产物,既然“存在”本身尚且隐遁与迷雾之中,则有关“真理”的一切言说自然立刻失去了它最起码的基础——“真理”如是,谈何“终极真理”?(疑趣解于卷二)】

解读: 这是一个振聋发聩的论断。哲学的功能被重新定义:不是为了获得真理,而是为了揭示“真理为何不存在”。括号内的内容极其重要,预示了卷二《精神哲学》的核心——感知即代偿。真理只是生物为了生存而建立的主观模型,随着物种演化(感应属性递变)而变化,根本不存在永恒不变的“终极真理”。


所以,东方的思想家不去直接过问“存在”,只是小心翼翼地领会天人合一形势下人的卑微存在,即使这种谦虚的悟性不被敢于大言“绝对”的西方哲人承认为“哲学”也罢。

解读: 王东岳在此为中国传统哲学正名并定性。西方哲学强于“逻辑强暴”,试图用理性解剖绝对;东方哲学(特指道家)则重在“体悟关系”。“天人合一”本质上是承认人在自然序列中的从属地位,这种“卑微”恰恰符合“递弱”的演化事实。


所以,老子不肯妄猜万物的“本原”何所指(如“水”、“火”、“理念”等),仅将其谓之为不可名状的“道”,虽“玄而又玄”(老子语),却颇为接近于探询存在的性质或“存在性”。

解读: 明确了本书与老子思想的继承关系。泰勒斯说本原是水,赫拉克利特说是火,柏拉图说是理念,这都是将“存在”实体化。而老子的“道”是功能性的、规律性的。王东岳将“道”翻译为现代哲学语言中的“存在性”(Existence-Nature),即决定万物如何衍存的内在规定性(存在度)。


一言以蔽之:找不见“物性”,“物”自不“明”,犹如搞不清化学原理,化合物就显得来去无踪。【以上所谓的“性”既是指存在物的客观元质,也是指存在物的主观理念。不妨说,“存在性”或“物性”就是理想逻辑中的“物存状态”。至于“物”何以变成了“性”(物之属性和借由属性延展所烘托而出的本性)与“理”(属性耦合的特定形态)的同一,以及此岸之“物性”与彼岸之“物自体”是何种关系,卷二再谈。】

解读: 用化学做类比:如果不理解化学键和原子价(物性/原理),就无法理解化合物(具体存在者)。同理,如果不理解“递弱代偿”这一存在性原理,就无法理解万物。 括号中的注释深化了“物性”的定义:它不仅是客观属性,也是主观感知的逻辑原点。王东岳暗示了“物”在感知中其实就是“一组属性的集合”(性与理的同一),我们研究不了“物自体”,只能研究这些“属性/性状”背后的演运规律。


这实在是一条不得已的出路:问不得大而无当的“绝对存在”,就在相对有限的对象或自身属性内寻求“存在的性质”或“存在之道”,如此才不失为明哲之思。

解读: 本章总结。既无法直击“本体”,那就退而求其次,研究“现象背后的规定性”。这就是《物演通论》的根本任务:不是告诉你世界是由什么材料构成的,而是揭示世界是按照什么性质路径(道)演化至今的。这条“存在之道”,即是后续章节将展开的“存在度递减”之路。

基于 Gemini 3 Pro 深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