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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的武断性

原文

《物演通论》:第六十六章 逻辑的武断性

武断之必要,对于感性认识是如此,对于理性认识亦是如此。

【注意:既然“逻辑过程”与“认识过程”同一(可谓之“广义逻辑”),那么,“理性逻辑”(可谓之“狭义逻辑”)**作为“感性逻辑”和“知性逻辑”**的后发衍生阶段或后衍形态就不可能与之不相适配。也就是说,理性认识非但不能纠正感性认识的失真,反而一定要把它处理成某种系统性真实或曰“真理系统”方才罢休,此谓之“广义逻辑自洽”或“广义逻辑融洽”

这就是在非哲学层面上——即常态生存的一般直观层面或科学理性层面——所必然达成的“实践检验”效应或“实验证明”体系。】

“理智”的武断性以如下形态在不同层次上全面表达出来——

**Ⅰ.**但凡究诘知或知性的根蒂,也就是借助于纯逻辑的推理和思辨方式,譬如问:逻辑运动究竟是按照自身固有的程式自行展开呢?还是通过真空般的感知“孔道”(恩培多克勒语)完全无我地反映着外部世界的运动程式?

则究诘者必自陷于哲学上那个万劫不复的泥淖——举凡你能提出来作为证据的东西,正是你应加以证明的东西,正是你应加以证明的东西,或者说,所有你能拿出来的证据本身就是你要证明的对象,这使得一切证明都落于无效,也使得一切证伪都落于无效

除非你盲目地事先假定,你所给出的任何东西或证据都是精神源性的,或者都是外物源性的,然则你的所有证据都会立刻有效,而且足以充分自如地互相印证。但是,这样一来,你原本所拟探索的那个最基本的“知与在”的本质及其关系问题就仍然只是一个武断

可见哲学史上的唯物论与唯心论之争在逻辑上纯属无意义,难怪维特格斯坦认为既往的形而上学统统是语言病的产物。

【但这并不表明维特格斯坦的哲学议论是完全正确的,也不表明形而上学问题是毫无意义的庸人自扰,反倒应该说,形而上学成为一门显学以及理性用智成为一种必须都提示,人类的自然生存形势及其感应依存形态正在逐步趋于危在伪在的方向,亦即人类的求存代偿进度正在跨入一个愈来愈精神化的崭新而虚妄的境界

因此,柏拉图的哲学思考应可视为人类智质进化的里程碑和自然感应代偿的新阶段,而且,正是基于这一点,才使随后的“休谟陷阱”有了得以发现和化解的内在参照系。尽管这样一来,我们确实堕入了感知效应越来越失真以及纠错频率越来越紧迫的恶性循环之中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

Ⅱ.但凡借助于逻辑上的归纳法来求知,则获知者之所知注定成为只能证伪不能证明的偏见,然而,你还必须用这种以偏概全之知作为验证所知的根据,因此到头来依旧不过是一局彻头彻尾的武断罢了。

譬如说,此一天鹅是白色的,彼一天鹅是白色的,于是得出凡天鹅皆为白色之结论。可你毕竟未能一一考察世间所有的天鹅而使之穷尽,因此作为一项证明是无效的。虽然如此,你还是得将上述结论作为有效证明姑且武断地接受下来,否则,你可能陷于永无所知的困境。

如果有一天,澳洲的黑天鹅作为有效的证伪项亦被归纳进来,你的所知不免顷刻间崩溃,而且,为了谨慎起见,你最好不要再对天鹅的颜色作什么结论,尽管诸事皆处于这种无知状态又为你的生存所不允许。

可见,归纳法是如此糟糕的武断求知之法:它要么导致误知,要么导致无知。然而你却不能因此就说,以前的误知还不如今天的无知,因为终究得靠武断的误知才使知者有知。

【休谟是一个经验论者,他的“知识源于感觉经验”之说,是对柏拉图的“知识源于理念回忆”之说的纠偏。

但他首次发现,从单称判断和特称命题的系列中不能导出全称判断和普遍命题(一切合规律性的知识、见解以及科学理论均属普遍命题),从而否定了亚里士多德的“归纳是从特殊过渡到一般”的错误结论,也就是我们大家所坚信不疑的“新知来源于积累”的那种错误(是谓“休谟陷阱”或“休谟问题”),这给康德造成很大震动,促使康德重新思考知识的起源问题,康德后来提出的“先天综合判断”学说实际上就是对柏拉图理念论和休谟不可知论的一次综合,也是为遭到否定的归纳法寻求出路的一次必要而又难免含混的尝试。】

Ⅲ.但凡借助于逻辑上的演绎法来求知,则获知者之所知注定成为只能证明不能证伪的偏见,而且,由于你借以进行推演的根据恰恰来自于有限的归纳,因此看起来似乎成立的证明其实不过是建立在武断基础上的武断而已。

譬如说,凡天鹅皆是白色的,若澳洲有天鹅,则可得出澳洲的天鹅亦为白色之推论。单从逻辑出发,此项证明成立,然而,对于这项证明的可靠性,你却根本无从求证,即完全没有逻辑上的证伪之余地。

因为如果你去实地考察,发现澳洲的天鹅竟有黑种,则作为证伪这已是归纳法的证伪,而不是演绎法的证伪了。

除非你借以进行演绎的根据全不与归纳相关,而是来自于所谓纯粹逻辑的公设和推导(假如神学、形而上学、几何学或数学演绎算是如此的话),然则你又不免陷入前述项那个既不能证明也不能证伪的循环论证之窠臼。

【基于对休谟问题的深刻理解和对科学史的深入考察,波普尔(K·R·Popper)一反过去那种“考察——理论——再考察”的俗套,提出了“理论——观察——新理论”亦即“猜测——证伪”的知识创新思维模式,并指出一切学识的科学性与其可证伪性相一致,即科学性愈高,可证伪度就愈大(神学、占星术、形而上学以及所有那些以信仰为前提、以归纳为佐证的颠扑不破的学说都一概与科学无缘,是为科学与非科学的分野)。

这既是对康德先验综合演绎论的更明快的表述,也是对科学创新起于“猜想”和“假说”这一历史事实的哲学性确认。

然而,**倘若非科学是不证即伪的学识,而科学又是凡证皆伪的学识,那么,包括归纳法和演绎法在内的一切人类思想成果,其可靠性或有效性的基点又在那里呢?**这是波普尔哲学必将面临却无从回答的一个大难题——我们可以把它称作“波普尔悬念”,留待以后解惑。】

如此看来,不自觉的武断同样是“理性之知”的前提


精要分析

1. 核心要点

本章旨在揭示**“理性逻辑”本质上与“感性逻辑”一样,都是主观武断的产物**,而非客观真理的反映。作者通过拆解哲学史上关于唯物与唯心、归纳法与演绎法的死结,论证了人类的一切知识(无论是经验的还是理性的)都是建立在“无法自证”的武断基础之上的。这种武断性并非逻辑的缺陷,而是物演分化导致的存在度下降后,为了维系生存所必须建立的**“广义逻辑自洽”**——即一种能够指导生存的“有效失真”。


2. 关键解析

  1. 广义逻辑的同质性:王东岳指出,理性(狭义逻辑)是感性(感性逻辑)的后衍代偿形态。理性无法纠正感性的失真,只能在感性提供的失真素材上进行再加工,构建一个内部自洽的“真理系统”。因此,科学和常识本质上是将错就错的系统化
  2. 唯物与唯心的逻辑死循环:试图用逻辑去证明逻辑的来源(是源于物质还是精神)是无效的循环论证。因为一切“证据”本身已经被逻辑格式化了。这揭示了认知的封闭性:主体无法跳出自身的认知结构去验证认知的客观性
  3. 归纳法的武断(休谟陷阱):归纳法是人类知识的主要来源,但它在逻辑上无效(不能从有限推导无限)。然而,生物生存必须依赖这种“以偏概全”的武断预测。
  4. 演绎法的空洞(循环论证):演绎法虽然保真,但前提依赖于归纳法,或者陷于同义反复。因此,演绎法是“武断基础上的武断”。
  5. 波普尔悬念与代偿原理:波普尔提出的“证伪主义”揭示了科学的猜测本质。王东岳进一步指出,既然非科学是不证即伪,科学是凡证皆伪,那么人类知识的有效性仅在于**“代偿效力”**——即在特定时空范围内维持物种生存,而不在于求得终极真理。

3. 全文拆解

武断之必要,对于感性认识是如此,对于理性认识亦是如此。

解读: 开篇明义。感性(视觉、听觉等)强行将光波处理为颜色,这是生理性的武断;理性(概念、判断、推理)将感知素材处理为规律和真理,这是心理性的武断。二者都是为了达成快速反应以求存的必要手段。


【注意:既然“逻辑过程”与“认识过程”同一(可谓之“广义逻辑”),那么,“理性逻辑”(可谓之“狭义逻辑”)**作为“感性逻辑”和“知性逻辑”**的后发衍生阶段或后衍形态就不可能与之不相适配。也就是说,理性认识非但不能纠正感性认识的失真,反而一定要把它处理成某种系统性真实或曰“真理系统”方才罢休,此谓之“广义逻辑自洽”或“广义逻辑融洽”

这就是在非哲学层面上——即常态生存的一般直观层面或科学理性层面——所必然达成的“实践检验”效应或“实验证明”体系。】

解读: 这是递弱代偿认识论的关键点。理性不是用来“破除”感性假象的,而是用来“确证”并“整理”这些假象的。所谓“实践检验真理”,不过是在同一个逻辑封闭圈内,用感性结果去验证理性假设,实现了内部的自洽(融洽),而非与客观自在的吻合。理性是感性的延伸,两者共同构成了日益复杂的“求存幻觉”。


“理智”的武断性以如下形态在不同层次上全面表达出来——

**Ⅰ.**但凡究诘知或知性的根蒂,也就是借助于纯逻辑的推理和思辨方式,譬如问:逻辑运动究竟是按照自身固有的程式自行展开呢?还是通过真空般的感知“孔道”(恩培多克勒语)完全无我地反映着外部世界的运动程式?

则究诘者必自陷于哲学上那个万劫不复的泥淖——举凡你能提出来作为证据的东西,正是你应加以证明的东西,正是你应加以证明的东西,或者说,所有你能拿出来的证据本身就是你要证明的对象,这使得一切证明都落于无效,也使得一切证伪都落于无效

解读: 探讨认识论的第一重困境:主客体关系的不可证性。当你问“我的认知是否反映了客观世界”时,你调用的所有证据(视觉、数据、逻辑)都已经经过了你的认知处理。你无法跳出你的大脑去检查你的大脑是否在撒谎。因此,唯物论(反映论)和唯心论(先验论)在逻辑上都是无法确证的,只能陷入循环论证。


除非你盲目地事先假定,你所给出的任何东西或证据都是精神源性的,或者都是外物源性的,然则你的所有证据都会立刻有效,而且足以充分自如地互相印证。但是,这样一来,你原本所拟探索的那个最基本的“知与在”的本质及其关系问题就仍然只是一个武断

可见哲学史上的唯物论与唯心论之争在逻辑上纯属无意义,难怪维特格斯坦认为既往的形而上学统统是语言病的产物。

解读: 为了建立世界观,人类必须先做一个公理性的武断假设(例如“世界是物质的”或“世界是精神的”)。一旦做出这个假设,后续的逻辑体系才能运转。这证明了人类知识的大厦建立在“信仰”般的武断基石之上。维特根斯坦看到了这种语言逻辑的自我缠绕,因而否定形而上学。


【但这并不表明维特格斯坦的哲学议论是完全正确的,也不表明形而上学问题是毫无意义的庸人自扰,反倒应该说,形而上学成为一门显学以及理性用智成为一种必须都提示,人类的自然生存形势及其感应依存形态正在逐步趋于危在伪在的方向,亦即人类的求存代偿进度正在跨入一个愈来愈精神化的崭新而虚妄的境界

因此,柏拉图的哲学思考应可视为人类智质进化的里程碑和自然感应代偿的新阶段,而且,正是基于这一点,才使随后的“休谟陷阱”有了得以发现和化解的内在参照系。尽管这样一来,我们确实堕入了感知效应越来越失真以及纠错频率越来越紧迫的恶性循环之中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

解读: 作者在此反驳维特根斯坦,并深化了“递弱代偿”观点。形而上学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人类的存在度极低(危在),感性已不足以维系生存,必须发展出高度复杂的理性(精神化代偿)。越是高等生物,离真实(客观自在)越远,离虚妄(主观精神)越近。这种“虚妄”是求存必须的。形而上学不是无意义的胡说,它是人类智质代偿的最高形态,标志着我们进入了一个高度失真且必须不断纠错(科学革命)的生存阶段。


Ⅱ.但凡借助于逻辑上的归纳法来求知,则获知者之所知注定成为只能证伪不能证明的偏见,然而,你还必须用这种以偏概全之知作为验证所知的根据,因此到头来依旧不过是一局彻头彻尾的武断罢了。

譬如说,此一天鹅是白色的,彼一天鹅是白色的,于是得出凡天鹅皆为白色之结论。可你毕竟未能一一考察世间所有的天鹅而使之穷尽,因此作为一项证明是无效的。虽然如此,你还是得将上述结论作为有效证明姑且武断地接受下来,否则,你可能陷于永无所知的困境。

解读: 探讨认知的第二重困境:归纳法的逻辑无效性。人类绝大部分知识(包括科学定律)来自归纳。但归纳法在逻辑上永远无法穷尽所有案例,因此归纳出的结论永远只是“概率”或“偏见”,而非真理。为了生存,我们必须“武断”地相信明天太阳照常升起,尽管逻辑上推不出这一点。


如果有一天,澳洲的黑天鹅作为有效的证伪项亦被归纳进来,你的所知不免顷刻间崩溃,而且,为了谨慎起见,你最好不要再对天鹅的颜色作什么结论,尽管诸事皆处于这种无知状态又为你的生存所不允许。

可见,归纳法是如此糟糕的武断求知之法:它要么导致误知,要么导致无知。然而你却不能因此就说,以前的误知还不如今天的无知,因为终究得靠武断的误知才使知者有知。

解读: 黑天鹅事件揭示了归纳法的脆弱。但作者强调,我们不能因为怕错而停止归纳。“误知”(有偏差的知识)比“无知”更有利于生存。人类文明就是建立在无数个暂时的“误知”之上的。


【休谟是一个经验论者,他的“知识源于感觉经验”之说,是对柏拉图的“知识源于理念回忆”之说的纠偏。

但他首次发现,从单称判断和特称命题的系列中不能导出全称判断和普遍命题(一切合规律性的知识、见解以及科学理论均属普遍命题),从而否定了亚里士多德的“归纳是从特殊过渡到一般”的错误结论,也就是我们大家所坚信不疑的“新知来源于积累”的那种错误(是谓“休谟陷阱”或“休谟问题”),这给康德造成很大震动,促使康德重新思考知识的起源问题,康德后来提出的“先天综合判断”学说实际上就是对柏拉图理念论和休谟不可知论的一次综合,也是为遭到否定的归纳法寻求出路的一次必要而又难免含混的尝试。】

解读: 这里梳理了哲学史脉络:柏拉图(理念论)-> 休谟(经验论及其死穴:无法导出普遍必然性)-> 康德(先天综合判断)。康德试图用“先天的认知结构”(即物演通论中的生理/心理代偿结构)来保证知识的普遍性,以解决休谟指出的归纳法失效问题。王东岳认为康德的尝试虽然伟大,但只是将“客观必然”转化为了“主观必然”。


Ⅲ.但凡借助于逻辑上的演绎法来求知,则获知者之所知注定成为只能证明不能证伪的偏见,而且,由于你借以进行推演的根据恰恰来自于有限的归纳,因此看起来似乎成立的证明其实不过是建立在武断基础上的武断而已。

譬如说,凡天鹅皆是白色的,若澳洲有天鹅,则可得出澳洲的天鹅亦为白色之推论。单从逻辑出发,此项证明成立,然而,对于这项证明的可靠性,你却根本无从求证,即完全没有逻辑上的证伪之余地。

解读: 探讨认知的第三重困境:演绎法的依附性。演绎推理(如三段论)在形式上是完美的,但它的大前提(如“凡天鹅皆是白色”)通常来自归纳法。既然归纳法是武断的,那么基于此进行的演绎推导就是“武断之上的武断”。演绎法只是在整理已有的偏见,而不产生新知(除了数学等纯形式逻辑,但它们往往是同义反复)。


因为如果你去实地考察,发现澳洲的天鹅竟有黑种,则作为证伪这已是归纳法的证伪,而不是演绎法的证伪了。

除非你借以进行演绎的根据全不与归纳相关,而是来自于所谓纯粹逻辑的公设和推导(假如神学、形而上学、几何学或数学演绎算是如此的话),然则你又不免陷入前述项那个既不能证明也不能证伪的循环论证之窠臼。

解读: 如果演绎的前提来自现实观察,它就死于归纳法的缺陷;如果演绎的前提来自纯粹公设(如几何公理或神学教条),它就死于第一条所述的“循环论证”(无法证明公设与真实世界的对应关系)。


【基于对休谟问题的深刻理解和对科学史的深入考察,波普尔(K·R·Popper)一反过去那种“考察——理论——再考察”的俗套,提出了“理论——观察——新理论”亦即“猜测——证伪”的知识创新思维模式,并指出一切学识的科学性与其可证伪性相一致,即科学性愈高,可证伪度就愈大(神学、占星术、形而上学以及所有那些以信仰为前提、以归纳为佐证的颠扑不破的学说都一概与科学无缘,是为科学与非科学的分野)。

这既是对康德先验综合演绎论的更明快的表述,也是对科学创新起于“猜想”和“假说”这一历史事实的哲学性确认。

解读: 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承认了知识的猜想本质。科学不再是“真理”,而是“暂时未被证伪的假说”。这实际上承认了科学知识体系的某种“武断性”和“暂时性”。


然而,**倘若非科学是不证即伪的学识,而科学又是凡证皆伪的学识,那么,包括归纳法和演绎法在内的一切人类思想成果,其可靠性或有效性的基点又在那里呢?**这是波普尔哲学必将面临却无从回答的一个大难题——我们可以把它称作“波普尔悬念”,留待以后解惑。】

解读: 这是本章的哲学高潮,提出了**“波普尔悬念”**。如果非科学(神学等)是假的(不可证),科学(归纳法)最终也被证明是假的(因为早晚会被证伪),那人类岂不是生活在彻底的虚无和错误中?人类知识的“有效性”到底从何而来? 王东岳留下的伏笔暗示:知识的有效性不在于“真”,而在于“代偿”。只要这个“假说”能在当下的存在度下维持物种生存,它就是“有效”的。真理是主观的代偿工具,而非客观的实在描述。


如此看来,不自觉的武断同样是“理性之知”的前提

解读: 总结全章。理性之所以能运作,全靠我们“不自觉”地忽略了逻辑底层的深渊,武断地相信了前提的可靠性。这种盲目自信,是生命求存的本能保护机制。理性,本质上是一种为了生存而不得不进行的“冒险的赌博”。

基于 Gemini 3 Pro 深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