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earance
精神规定性
原文
《物演通论》:第六十一章 精神规定性
所谓**“哲学”无非就是对精神存在或精神现象**的总结。
【一般认为,哲学作为“宇宙观”或“世界观”一定是包罗万象的,这实在是大错特错了。因为,从根源上讲,哲学正是要将一切知识所“包罗”的“万象”还原为精神之“单相”或“单元”,甚至不无理由地被许多最富头脑的哲学家认为是唯一可以言说的存在单元。
也就是说,哲学首先遭遇到这样一重难关:你能否超越于精神之外去探寻存在?倘若不能,难道你面临的第一道存在(甚或是唯一的存在)不就是作为存在统摄者的精神存在吗?
由于精神和感知的这种暗箱封闭性,我们一时尚无法直接探讨这个精神世界内的种种“幻象”是如何形成的,所以才只好在本书卷一中事先建构一个“递弱代偿原理”的逻辑模型,以便能够先行说明精神存在本身可能是一种怎样的存在,从而使精神现象的内部解析有了一个得以依托的基础。
实际上,波普尔的“世界3”、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笛卡儿的“心灵实体”以及柏拉图的“理念”等等都是指这个孤自存在的单元,但是由于他们不能讲清它的来龙去脉及其流程规定,所以才造成其理论系统的轻飘无根和矛盾百出。】
因为即使我们只是在讨论具体的“某物”,那某物也早已是现象在精神中的某物了。即是说,“物的存在”或“非精神的存在”是不可直接指谓的存在,凡指谓为“存在”的存在均不免当即呈现为“观念中的存在”,是谓“形而上学的禁闭”。
有鉴于此,我们其实并没有资格讨论存在,至少没有资格讨论“精神本体”以外的存在,除非你能够证明,你的精神观照就在于指谓他在而全然不在于维系自存。
然而,这不啻说,“精神”是一个没有任何自身规定性的绝对的虚无,因为即使精神只是一面镜子,那镜子是黄色的铜镜抑或是无色的玻璃镜,是平镜抑或是凹凸镜,其中被反映物的影像仍会因镜子的不同而不同;照相使立体变成了平面;洛克式的“白板”又使白色的描摹了无痕迹可显;总之,你只要不是“无”,你就不能无条件、无规定地接受外来的影响。
若然,则你所说的“存在”究竟是“你的存在”还是“存在的存在”,立刻成了一个令人茫然的问题。
所以,笛卡儿小心翼翼地求证“存在”,只能得出“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这个哲学史上唯一有效的“形而上之存在”的证明。也所以,一切有关自然哲学的本体论的探讨从此转化为精神哲学的认识论的问题,而且,更有甚者,这个“认识论”的问题竟成为不知道要去“认识什么”的问题。
可见,精神哲学并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有关认识论的学问。
换言之,与其说**“形而上学”是一种学问**,毋宁说**“形而上”是一种存在方式或存在质态**。
关键在于,正是这种存在质态规定着存在被“统觉”(在康德之意义上借用该词项)为存在的样态,从而使“形而上学中的存在”问题转化为针对“形而上”本身——即精神存在或精神现象——为何(Why)存在以及如何(How)存在的问题。
故,精神哲学的第一质疑或形而上学前的潜在疑问应该是:作为形而上质态的存在者何以必须通过指谓存在来实现存在?
精要分析
1. 核心要点
本章的核心在于重新定义哲学的视域,指出一切哲学探讨实则被禁锢在“形而上学的禁闭”之中,即只能探讨“精神存在”而非“客观实体”。王东岳在此论证了精神并非一面客观反映世界的“镜子”,而是一种为了维系自身存在而具有特定扭曲属性的“存在质态”,从而将认识论问题根植于生物演化的代偿机制之中。
2. 关键解析
形而上学的禁闭(Metaphysical Confinement): 这是本章的逻辑起点。人类(及所有感知主体)永远无法跳出自己的感知系统去触碰外界实体(物自体)。凡是被我们指认为“存在”的东西,本质上都已经是经过感官和大脑加工后的“精神观念”。因此,哲学研究的对象只能是精神现象,而非宇宙本体。
精神的实体性与非客观性: 王东岳反驳了洛克的“白板说”或单纯的“反映论”。他指出,如果精神没有自身的规定性(即如果它是绝对的虚无或完美的镜子),它就无法接收和处理信息。精神本身是一种特定的“存在”,就像镜子有颜色、形状一样,感知主体为了生存(维系自存),必须以特定的方式(往往是扭曲的方式)处理外界信息。
认识论的生物学基础(Why & How): 传统哲学(如黑格尔、笛卡尔)虽然承认精神的独特性,但无法解释精神“从何而来”。《物演通论》通过“递弱代偿”原理指出,精神(形而上)是存在度严重衰减的后衍物种(如人类)为了某种代偿功能而衍生出的属性。因此,精神哲学的根本问题不是“世界是什么”,而是“为何我们需要通过认知外部世界来维持生存”。
3. 全文拆解
所谓**“哲学”无非就是对精神存在或精神现象**的总结。
解读: 开宗明义,界定哲学的本质。哲学并非是对客观宇宙的直接描述,而是对“经过精神加工后的世界图景”的再反思。研究哲学,实际上就是在研究人类的精神结构及其产物。
【一般认为,哲学作为“宇宙观”或“世界观”一定是包罗万象的,这实在是大错特错了。因为,从根源上讲,哲学正是要将一切知识所“包罗”的“万象”还原为精神之“单相”或“单元”,甚至不无理由地被许多最富头脑的哲学家认为是唯一可以言说的存在单元。
解读: 批判通俗的“世界观”定义。万象(现象界)归根结底是精神这个单一载体(单相)的投射。我们唯一能确定的“真实”,只有我们当下的精神活动本身,而非外界纷繁的事物。
也就是说,哲学首先遭遇到这样一重难关:你能否超越于精神之外去探寻存在?倘若不能,难道你面临的第一道存在(甚或是唯一的存在)不就是作为存在统摄者的精神存在吗?
解读: 这是一个逻辑陷阱:主体无法跳出自身去验证自身。因此,对于哲学家而言,首要的研究对象必须是那个“感知着一切”的精神本身,而非被感知的对象。
由于精神和感知的这种暗箱封闭性,我们一时尚无法直接探讨这个精神世界内的种种“幻象”是如何形成的,所以才只好在本书卷一中事先建构一个“递弱代偿原理”的逻辑模型,以便能够先行说明精神存在本身可能是一种怎样的存在,从而使精神现象的内部解析有了一个得以依托的基础。
解读: 说明《物演通论》的篇章结构逻辑。因为精神是封闭的暗箱,直接研究它(现象学路径)会陷入循环论证。所以王东岳必须先建立本体论(卷一),论证物质演化的衰减规律,从而推导出“精神”是弱化物质为了生存而衍生出的代偿属性。这就是为精神找到了“根”。
实际上,波普尔的“世界3”、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笛卡儿的“心灵实体”以及柏拉图的“理念”等等都是指这个孤自存在的单元,但是由于他们不能讲清它的来龙去脉及其流程规定,所以才造成其理论系统的轻飘无根和矛盾百出。】
解读: 批判哲学史上的先贤。虽然大家都发现了“精神/理念”这个核心单元,但由于缺乏演化论的视角(递弱代偿),他们只能把精神当作某种凭空存在、甚至高于物质的东西,导致理论体系缺乏根基。
因为即使我们只是在讨论具体的“某物”,那某物也早已是现象在精神中的某物了。即是说,“物的存在”或“非精神的存在”是不可直接指谓的存在,凡指谓为“存在”的存在均不免当即呈现为“观念中的存在”,是谓“形而上学的禁闭”。
解读: 再次强调“形而上学的禁闭”这一核心概念。只要你张口说“树”,说的已经是你观念中的树,而非树的“物自体”。我们被死死地关在感知的牢笼里。
有鉴于此,我们其实并没有资格讨论存在,至少没有资格讨论“精神本体”以外的存在,除非你能够证明,你的精神观照就在于指谓他在而全然不在于维系自存。
解读: 指出认知的目的性。如果认知的目的是为了求真(指谓他在),也许我们还能谈论真理;但如果认知的目的是为了求存(维系自存),那么精神必然会为了生存效益而扭曲真相。根据递弱代偿原理,精神正是为了求存而生的,因此它没有资格声称自己反映了本体。
然而,这不啻说,“精神”是一个没有任何自身规定性的绝对的虚无,因为即使精神只是一面镜子,那镜子是黄色的铜镜抑或是无色的玻璃镜,是平镜抑或是凹凸镜,其中被反映物的影像仍会因镜子的不同而不同;照相使立体变成了平面;洛克式的“白板”又使白色的描摹了无痕迹可显;总之,你只要不是“无”,你就不能无条件、无规定地接受外来的影响。
解读: 论证“精神”本身也是一种“物”,具有特定的物理/生理属性(规定性)。它不是透明的介质。既然它有“规定性”(如人眼的可见光范围、大脑的逻辑结构),它对外界的反映就必然是经过“折射”或“形变”的。绝对客观的反映(无条件接受)等于什么都没反映(无)。
若然,则你所说的“存在”究竟是“你的存在”还是“存在的存在”,立刻成了一个令人茫然的问题。
解读: 这是认识论危机。既然精神会扭曲信息,那么我们眼中的世界,究竟是世界本来的样子,还是仅仅是我们为了活着而编造出来的样子?
所以,笛卡儿小心翼翼地求证“存在”,只能得出“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这个哲学史上唯一有效的“形而上之存在”的证明。也所以,一切有关自然哲学的本体论的探讨从此转化为精神哲学的认识论的问题,而且,更有甚者,这个“认识论”的问题竟成为不知道要去“认识什么”的问题。
解读: 笛卡儿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退守到了最后的防线:只有“我在思考”这个事实是不可怀疑的。这标志着哲学重心从“本体论”(研究世界本原)转向“认识论”(研究我们如何认识)。但王东岳指出,这种认识论如果不解决“精神为何物”的问题,就会陷入虚无。
可见,精神哲学并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有关认识论的学问。
解读: 精神哲学不能只谈认知方法,必须先谈认知的生物学起源。
换言之,与其说**“形而上学”是一种学问**,毋宁说**“形而上”是一种存在方式或存在质态**。
解读: 这是本章的点睛之笔。形而上(Metaphysics)通常被视为一种抽象的学术研究,但王东岳将其还原为生物生存的状态。人类这种弱势物种,失去了直接依靠肉体本能生存的能力,必须依靠抽象的逻辑、概念(形而上的东西)来指导生存。因此,“形而上”是人类这种高阶、弱化物质的存在方式。
关键在于,正是这种存在质态规定着存在被“统觉”(在康德之意义上借用该词项)为存在的样态,从而使“形而上学中的存在”问题转化为针对“形而上”本身——即精神存在或精神现象——为何(Why)存在以及如何(How)存在的问题。
解读: 既然我们活在“形而上”的状态中,世界呈现给我们的样子(统觉后的样态)就取决于这种状态。因此,真正的问题变成了:为什么我们会演化出这种依赖精神(形而上)的生存方式?以及这种方式是如何运作的?
故,精神哲学的第一质疑或形而上学前的潜在疑问应该是:作为形而上质态的存在者何以必须通过指谓存在来实现存在?
解读: 对全章的总结性发问。主体(形而上质态的存在者)为什么必须通过感知和认知外部对象(指谓存在)才能活下去? 答案隐含在“递弱代偿”原理中:因为主体自身的存在度太低,能量匮乏,内部不足以支撑自身,必须向外索取信息和能量以维持存在。这就是感知的本质——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