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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本质
原文
《物演通论》:第一百五十七章 社会的本质
Ⅻ.基于上述,我们知道R系数的演升所代表的是不可遏止的自然存在性递变进程,因此,任何结构系统内非耦合因素的增长也就是一个绝对的动势,固有的结构基础削弱了,新的结构在前者弱化的过程中代偿发育成熟,社会系统结构就这样层层演替下去,使生命与社会的一切潜在本性渐次展开,由以规定社会形态必须与生命质素相适应的决定性关系。
换言之,任何社会结构的形成和发展都必然遵循我们在前述各章中所给出的社会运动基本法则,第Ⅰ项下的生物社会关联模式是一切社会形态无可超脱的套定框架,即**:**
社会存在受到生物递弱演化的自然进程的规定,这个规定的具体表现,乃是由R系数移变所示的生物性状异质分化,导致生物生存效价(E值所示)下挫,从而要求相应的社会整合(S值所示)予以代偿,这就是一切社会存在、社会结构和社会运动的本质,并由此注定了人类的行为效果极其社会的自然归宿。
应予补充说明的是,第Ⅰ项下的社会方程其实乃是本书各卷中关于递弱代偿衍存模式(参阅第三十四章、第七十章和第一百二十五章)的具体演示。如果将其中的R理解为广义的物演分化系数,将E和S分别理解为存在效价和代偿效价的总体对应指标,则上列所谓的“社会演动公式”立刻变成了“自然演动公式”或曰“道法方程式”。
至此已可明鉴,在本卷设题之初,我们即开宗明义地将“社会存在”直指为“自然社会”实在是言之有据的。
精要分析
1. 核心要点
本章揭示了社会的本质是生物体为了应对自身存在度(E)下降而被迫建立的代偿性生存结构(S)。作者将社会学原理彻底还原为自然哲学原理,指出社会演化公式完全等同于宇宙万物的“递弱代偿”自然演动公式。
2. 关键解析
本章是《物演通论》社会卷的理论总结,其逻辑链条如下:
- R系数的绝对演升:R代表分化系数(及衍生的依存系数)。万物演化(包括生物进化)必然导致性状越来越分化,个体独立性丧失,对他者的依赖性增加。
- 结构代偿机制:因为生物性状的异质分化(R升)导致了生存效价(E降)的必然下挫,为了维持生存,生物必须通过提高社会整合度(S)来进行代偿。
- 社会与自然的统一:作者将特定的“生物社会关联模式”提升到普遍的“自然演动公式”。这意味着人类社会不是脱离自然的文明产物,而是自然界“递弱”进程的延续,社会法则即是“道法”。
3. 全文拆解
Ⅻ.基于上述,我们知道R系数的演升所代表的是不可遏止的自然存在性递变进程,因此,任何结构系统内非耦合因素的增长也就是一个绝对的动势,固有的结构基础削弱了,新的结构在前者弱化的过程中代偿发育成熟,社会系统结构就这样层层演替下去,使生命与社会的一切潜在本性渐次展开,由以规定社会形态必须与生命质素相适应的决定性关系。
解读: 这一段阐述了社会演化的动力源。R系数(分化/残缺程度)的上升是宇宙演化的铁律。随着生物进化,个体内部的“非耦合因素”(即无法独立自洽的因素)增加,导致原有的生存结构失效(削弱)。新的、更复杂的社会结构是为了弥补这种“弱化”而产生的。因此,有什么样的生命质素(残缺程度),就必然会有什么样的社会形态与之相匹配,这是一种强制性的决定关系。
换言之,任何社会结构的形成和发展都必然遵循我们在前述各章中所给出的社会运动基本法则,第Ⅰ项下的生物社会关联模式是一切社会形态无可超脱的套定框架,即**:**
解读: 强调逻辑的必然性。社会的发展不是任意的,而是被“锁死”在一个既定的框架内。这个框架就是前面章节推导出的“生物-社会”关联模式,即生物体越残缺,社会结构越紧密。
社会存在受到生物递弱演化的自然进程的规定,这个规定的具体表现,乃是由R系数移变所示的生物性状异质分化,导致生物生存效价(E值所示)下挫,从而要求相应的社会整合(S值所示)予以代偿,这就是一切社会存在、社会结构和社会运动的本质,并由此注定了人类的行为效果极其社会的自然归宿。
解读: 这是本章最核心的定义。 王东岳给出了“社会”的本质定义:
- 起因:生物递弱演化(自然进程)。
- 表现:R值增大(性状越来越分化、异质、残缺)。
- 后果:E值下跌(个体独立生存能力下降,存在度降低)。
- 对策:S值上升(必须建立更紧密的社会整合来代偿)。 结论:人类的一切行为和社会发展,最终都是为了对抗这个“递弱”的趋势,这种对抗本身(代偿)注定了社会结构会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脆弱(自然归宿)。
应予补充说明的是,第Ⅰ项下的社会方程其实乃是本书各卷中关于递弱代偿衍存模式(参阅第三十四章、第七十章和第一百二十五章)的具体演示。如果将其中的R理解为广义的物演分化系数,将E和S分别理解为存在效价和代偿效价的总体对应指标,则上列所谓的“社会演动公式”立刻变成了“自然演动公式”或曰“道法方程式”。
解读: 这一段进行了理论升维。作者指出,社会学的公式其实就是宇宙论公式的特例。
- R 不仅是生物分化,也是万物演化的分化系数。
- E 是普遍的存在度。
- S 是普遍的代偿效价。 这表明社会学不是一门独立的人文学科,而是自然哲学的一个分支。社会的运行规律直接等同于宇宙大道的运行规律(道法方程式)。
至此已可明鉴,在本卷设题之初,我们即开宗明义地将“社会存在”直指为“自然社会”实在是言之有据的。
解读: 回应全卷主旨。既然社会演化公式就是自然演化公式,那么人类社会本质上就是“自然社会”。人类并没有超越自然,我们构建的文明和社会,依然只是自然界“递弱代偿”长链上的一环。这打破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二元对立的传统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