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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与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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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演通论》:第九十二章 理性与思维
理性与思维——思维以推理为其最高形式,但推理并不是思维的唯一形式,在感性和知性的演进发育阶段,思维呈现为较低级的无序暗流(即被弗洛伊德以及伯格森分别称为“潜意识”和“意识流”的那种状态),这正是知性对感性素材加以整理的潜在过程,也是理性“显意识”(或“明意识”)即推理思维的建构基础和前预备阶段。
随着自然分化物的存在效价逐步递减,亦即随着残弱物体的条件依存程度渐次递增,物的感应属性势必依循如下趋势而相应发生代偿性扩张**:**理化感应➡感性直观➡知性判断➡思维推理。
这就是“理性”的总体内涵,也就是“感知层次”的总体架构。
【进一步讲,理性层次本身也在继续分化和扩张,姑且不论作为人类理性基础的高等动物之推理活动,仅拿人类思想史来看,可以这样排序**:**
神学(含从图腾到宗教的发展全过程)是物演感应属性或感知属性进位至理性层级的初始阶段,它以“信仰”方式作为简捷推理和达标定格的代偿实现形态;
而后是哲学(含科学之胚的博物学),它主要继承了神学纵向探求终极原因的传统(兼以未分化的横向观照),却借助于典型的“理性”方式作为逻辑推理和格物致知的代偿实现形态;
再后,科学问世,“科学”者,“分科之学”也(亚里士多德定义),它标志着感知属性的彻底分化,同时继承哲学的“理性”工具(兼以神学阶段所用的虽属低级却简捷有力的“猜想”),全面展开了纵向演化轴上的求知和横向多态系上的识辩,从而实现了逻辑分化和感知结构得以最终形成的理性代偿形态。】
在这个层次性结构中,下位层级(即前位状态)必然受到其上位层级(即后位状态)的压抑与削弱,此乃简约原理(即“存在阈”或“代偿度”)的规定。(参阅卷一第四十一章)
所以,在“精神存在”中,处于最前列的“理化感应”已无丝毫踪迹可觅(固然它正是“感性”生理的神经质基础),而处于最后列的“思维推理”就凸显为华丽的理性浮雕——结果,“精神”被掩蔽成“纯理性”的东西。
【在这里,读者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存在”怎样从“感应属性的演化过程中”消失,以及“精神”怎样从“感知属性的膨胀序列中”诞生。
而且由此亦可见得**:**从泰勒斯发轫的古希腊自然哲学(唯针对“外物”而发论的“自然论”或“唯物论”),到笛卡儿以降的近现代精神哲学(唯针对“体验”而发论的“经验论”或“唯理论”),简直就是自然存在从实到虚的缩影和重演。】
其实,正是这种从“存在”到“精神”的总和,既构成了**“非精神的存在”,又构成了“非存在的精神”**。
也就是说,“精神构成”本身就是“非精神构成”的产物****,****而“非精神构成”的存在又只能在“精神构成”中以精神特定的样态“被指谓”,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被体现”——由以达成递弱代偿法则在精神载体(实体或体质)上和精神虚存(属性和智质)中的继续贯彻。
这就是“理性思维”的宏观概念,也就是“精神核心”在感知结构中的衍存势态。
它因此成为后文讨论的重点内容。
精要分析
1. 核心要点
本章旨在确立**“理性”在物演序列中的演化坐标**。核心洞见在于:理性并非独立或先验的高级机能,而是感应属性为代偿日益衰弱的存在度,沿着“理化感应➡感性➡知性➡理性”的路径不断代偿增益的最高级、最末端形态。所谓的“精神”现象,实则是物质在深度演化后,底层感应机能被上层理性逻辑“屏蔽”和“重构”后的代偿产物。
2. 关键解析
本章在《物演通论》认识论部分具有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主要包含以下逻辑构建:
感应属性的进阶序列: 王东岳打破了常规认识论将“感性、知性、理性”割裂的看法,将其统摄在**“递弱代偿”**的自然法则下。随着存在物的分化程度提高(存在度降低),其求存环境日益复杂,单纯的物理化学反应不足以维系生存,必须升级为直观的感性,进而升级为判断的知性,最终演化为推理的理性。理性是感应属性无限扩张的结果。
潜意识作为理性的基石: 理性(逻辑推理)是显意识,但它建立在庞大的、无序的潜意识(弗洛伊德)或意识流(伯格森)基础之上。这说明思维是一个从无序处理到有序输出的加工过程,理性只是露出水面的冰山一角。
思想史的演化同构性: 本章天才地将人类思想史(神学➡哲学➡科学)解释为感知属性的继续分化。神学对应信仰(简捷代偿),哲学对应逻辑推理(精密代偿),科学对应分科知识(极度分化的代偿)。这证明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演变同样遵循生物进化的代偿律。
精神与存在的互构悖论: 本章揭示了终极的哲学困境:精神由物质(存在)演化而来,但物质(存在)又必须通过精神来指谓。王东岳通过“递弱代偿”解开了这个结:精神是物质演化的属性产物,二者是同一存在过程的不同阶段,而非二元对立。
3. 全文拆解
理性与思维——思维以推理为其最高形式,但推理并不是思维的唯一形式,在感性和知性的演进发育阶段,思维呈现为较低级的无序暗流(即被弗洛伊德以及伯格森分别称为“潜意识”和“意识流”的那种状态),这正是知性对感性素材加以整理的潜在过程,也是理性“显意识”(或“明意识”)即推理思维的建构基础和前预备阶段。
解读: 重新定义“思维”。通常我们认为思维等于逻辑推理,但王东岳指出推理只是思维的顶层(显意识)。在推理之下,存在着庞大的、非逻辑的心理活动(潜意识/意识流),这是知性处理感性信息时的“后台运算”。没有这个混乱的“后台”作为基础,就不可能有清晰的理性“前台”。这表明高级精神活动深深扎根于低级生物本能之中。
随着自然分化物的存在效价逐步递减,亦即随着残弱物体的条件依存程度渐次递增,物的感应属性势必依循如下趋势而相应发生代偿性扩张**:**理化感应➡感性直观➡知性判断➡思维推理。
解读: 这是全书认识论的核心公式。解释了为什么会出现理性:因为物种越来越弱(存在效价递减),对外界条件的依赖越来越强,所以必须发展出探测距离更远、处理信息更复杂的感知系统。
- 理化感应:无机物及低等生物的反应(如酸碱中和、趋光性)。
- 感性直观:高等动物的视觉、听觉等(建立时空表象)。
- 知性判断:对表象进行识别和分类(如辨别猎物与天敌)。
- 思维推理:人类特有的,通过概念逻辑推导看不见的关系(如因果律)。 理性不是进化的“光荣”,而是生存艰难的“证明”。
这就是“理性”的总体内涵,也就是“感知层次”的总体架构。
解读: 理性不是脱离感性的神性光辉,它本质上仍然是“感知”的一种,是感知的最高级延伸。
【进一步讲,理性层次本身也在继续分化和扩张,姑且不论作为人类理性基础的高等动物之推理活动,仅拿人类思想史来看,可以这样排序**:**
神学(含从图腾到宗教的发展全过程)是物演感应属性或感知属性进位至理性层级的初始阶段,它以“信仰”方式作为简捷推理和达标定格的代偿实现形态;
解读: 用代偿原理解构思想史。神学/宗教是理性的初级阶段。为什么是初级?因为“信仰”最省力,不需要复杂的逻辑验证,直接给出答案(如“雷是神造的”),这种简捷的推理适合早期人类生存,能快速达成认知稳定。
而后是哲学(含科学之胚的博物学),它主要继承了神学纵向探求终极原因的传统(兼以未分化的横向观照),却借助于典型的“理性”方式作为逻辑推理和格物致知的代偿实现形态;
解读: 哲学是理性的中级阶段。它继承了神学追问“终极原因”的冲动,但放弃了“信仰”这种廉价工具,改用严密的“逻辑推理”。这增加了精神运作的成本(代偿量增加),但也提高了认知的精确度。
再后,科学问世,“科学”者,“分科之学”也(亚里士多德定义),它标志着感知属性的彻底分化,同时继承哲学的“理性”工具(兼以神学阶段所用的虽属低级却简捷有力的“猜想”),全面展开了纵向演化轴上的求知和横向多态系上的识辩,从而实现了逻辑分化和感知结构得以最终形成的理性代偿形态。】
解读: 科学是理性的高级(末梢)阶段。其特征是“分化”(分科)。随着人类生存困境加剧,笼统的哲学已不够用,必须将知识切分得极细才能应对复杂世界。科学结合了哲学的逻辑和神学的猜想(科学假说),是感知属性极度膨胀、代偿效力最大、但也最破碎的形态。
在这个层次性结构中,下位层级(即前位状态)必然受到其上位层级(即后位状态)的压抑与削弱,此乃简约原理(即“存在阈”或“代偿度”)的规定。(参阅卷一第四十一章)
解读: 解释为什么我们感觉不到“理化感应”或“潜意识”。因为根据简约原理(生物经济学),高级中枢(理性/大脑皮层)必须抑制低级中枢,否则大脑会被海量的基础信息淹没而无法运作。这种“压抑”造成了认知的断层感。
所以,在“精神存在”中,处于最前列的“理化感应”已无丝毫踪迹可觅(固然它正是“感性”生理的神经质基础),而处于最后列的“思维推理”就凸显为华丽的理性浮雕——结果,“精神”被掩蔽成“纯理性”的东西。
解读: 揭示“理性主义”傲慢的根源。因为底层的生理感应被屏蔽了,我们误以为“精神”是纯粹的、高高在上的理性活动,甚至以为它与物质身体无关。这是一种认知错觉,就像看浮雕时忽略了基座。
【在这里,读者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存在”怎样从“感应属性的演化过程中”消失,以及“精神”怎样从“感知属性的膨胀序列中”诞生。
而且由此亦可见得**:**从泰勒斯发轫的古希腊自然哲学(唯针对“外物”而发论的“自然论”或“唯物论”),到笛卡儿以降的近现代精神哲学(唯针对“体验”而发论的“经验论”或“唯理论”),简直就是自然存在从实到虚的缩影和重演。】
解读: 哲学史本身就是宇宙演化史的缩影。早期哲学关注“物”(存在),晚期哲学关注“心”(精神)。这不仅是哲学话题的转变,而是反映了随时间推移,“存在”越来越虚弱,“精神”越来越膨胀(虚存代偿实存)。世界从“实”走向了“虚”。
其实,正是这种从“存在”到“精神”的总和,既构成了**“非精神的存在”,又构成了“非存在的精神”**。
解读: 这是一个辩证的总结。
- 非精神的存在:即物质实体。
- 非存在的精神:即虚在的感知属性。 二者加在一起,才是完整的演化过程。精神不是从天而降的,是存在演化的结果;存在也不是僵死的,它必然演化出精神。
也就是说,“精神构成”本身就是“非精神构成”的产物****,****而“非精神构成”的存在又只能在“精神构成”中以精神特定的样态“被指谓”,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被体现”——由以达成递弱代偿法则在精神载体(实体或体质)上和精神虚存(属性和智质)中的继续贯彻。
解读: 这是本章最晦涩也最深刻的一句。
- 本体论层面:精神(Mind)是物质(Matter/非精神)演化而来的产物。
- 认识论层面:但我们所说的物质(非精神),只能通过精神去描述、去指代。我们永远无法跳出“精神”去触碰纯粹的“物质”。
- 结论:这并不是说物质不存在,而是说这种“互构”关系正是递弱代偿法则的体现——存在度越低,属性(精神)越丰满,物质实体越被厚重的精神属性所包裹,以至于我们只能看到“精神的样态”。
这就是“理性思维”的宏观概念,也就是“精神核心”在感知结构中的衍存势态。
它因此成为后文讨论的重点内容。
解读: 总结本章,理性是存在度衰减到极致的产物,是感知结构为了维持生存而构建的最复杂的代偿形态。这为后续章节深入探讨逻辑、真理等概念奠定了生物学和本体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