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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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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演通论》:第一百二十二章 人类社会基础
上述问题在未答之前业已提示:
A.社会系统在人类尚未问世以前就已经客观地存在着,且必以某种演化发展的方式存在着;
B.非但不是人类缔造了社会存在,反倒是人类以先的生物社会或社会生物缔造了人类及其社会基础。
总之,既往那些以人的行为——无论是文化行为抑或是经济行为——为前提的社会哲理其实都不过是某种人类中心主义的、短视而封闭的孤芳自赏罢了。
【汤因比曾经敏锐地意识到关于社会先于人类而存在的必然性,故有斯言:“人类如果不生活在社会环境里就没有可能变成人。从半人变成人,这个变化是在原始社会的环境里进行的,关于这个情况,我们并无记录可查。但是我们可以说这个变化是比在文明社会的环境里所发生的任何一次变化都更为深刻的一次变化,是一次更大的增长。”(引自《历史研究》)
不过,限于他的人文学视野,他到底无法跨越“人类活动”的域界。实际上,这个进程断不是人类史前的“一次变化”使然,而是自然史上的“一系列变化”使然;当然也不是“无记录可查”,而是“有记录未查”;问题在于,对“半人社会”或“非人社会”,你应该以什么东西作为“可查的记录”。倘若我们仍以“人类”或/和“人类的行为背景”为基本素材来看待那个远远超出人类范畴的“社会”,那么,不待说,我们的社会学眼光自与一个部落人详知其村野的沟沟坎坎,就以为大地是托在龟背上的情形没有多少区别了。
这大抵就是整个人文社会学至今尚处在类似于哥白尼以前的自然博物学水平的原因,难怪罗歇·卡伊互不太客气地挖苦道:“人文科学”毫无科学的内容可言,只有那种想使其成为科学的意图例外。】
精要分析
1. 核心要点
本章旨在打破“社会是人类创造物”的人类中心主义迷思,确立了“社会先于人类存在”的纵深演化观。王东岳指出,人类社会是生物社会演化的自然延续,不是人类缔造了社会,而是前人类的生物社会结构缔造了人类及其社会基础,传统社会学因缺乏这一自然史视界而显得短视且缺乏科学根基。
2. 关键解析
社会存在的客观先在性(自然本体论): 本章的核心逻辑在于颠覆因果。传统观点认为人是主体,社会是人互动的产物(契约论、文化论等)。王东岳依据“递弱代偿”原理指出,社会是结构化的代偿形态。随着物演进程,存在度递弱,生物为了求存,其依存关系(社会结构)必须越来越致密。因此,社会系统在人类出现之前,早已在单细胞、昆虫、脊椎动物等层面依循自然律演化着。
人类与社会的关系重构: “人”本身就是生物社会演化的产物。从猿到人的过程,是在灵长类社会结构的逼迫和筛选下完成的。因此,研究社会学不能只看“人的行为”(无论是经济还是文化),而必须追溯到生物体性状分化与社会结构整合的自然史根源。
对传统人文学科的科学性批判: 本章将目前的社会学比作“哥白尼以前的天文学”(地心说)。因为传统社会学将“人”视为宇宙/社会的中心,正如托勒密将地球视为宇宙中心。真正的科学社会学必须像哥白尼打破地心说一样,打破“人本位”,在广义的《物演通论》模型下,将社会视为物质演化的必然逻辑后果,而非人类的自由意志创造。
3. 全文拆解
上述问题在未答之前业已提示: A.社会系统在人类尚未问世以前就已经客观地存在着,且必以某种演化发展的方式存在着;
解读: 这是一个公理性的开端。社会不是人类文明的特有现象,而是物质演化(特别是生物演化)过程中的一种客观属性。既然是演化的产物,它就遵循“递弱代偿”的法则:随着生物存在度的降低,其社会属性(代偿度)必然随之升高。
B.非但不是人类缔造了社会存在,反倒是人类以先的生物社会或社会生物缔造了人类及其社会基础。
解读: 这是本章最振聋发聩的论断。它彻底翻转了主客体关系。并不是一群聪明的人聚在一起决定建立社会,而是生物为了在日益复杂的环境中生存,先形成了某种依存结构(生物社会),这种结构反过来塑造了物种的生理和心理特性,最终“催生”了人类。人是被社会结构“人化”的动物。
总之,既往那些以人的行为——无论是文化行为抑或是经济行为——为前提的社会哲理其实都不过是某种人类中心主义的、短视而封闭的孤芳自赏罢了。
解读: 此处批判了主流的社会学说。无论是强调精神层面的文化决定论,还是强调物质生产层面的经济决定论,只要起步点是“人”,就是“孤芳自赏”。因为它们切断了人类社会与自然演化史的连续性,无法解释社会构成的终极动因(即存在度的流失)。
【汤因比曾经敏锐地意识到关于社会先于人类而存在的必然性,故有斯言:“人类如果不生活在社会环境里就没有可能变成人。从半人变成人,这个变化是在原始社会的环境里进行的,关于这个情况,我们并无记录可查。但是我们可以说这个变化是比在文明社会的环境里所发生的任何一次变化都更为深刻的一次变化,是一次更大的增长。”(引自《历史研究》)
解读: 引用历史学家汤因比的话作为佐证。汤因比虽然是人文学者,但他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个事实:在文明史(文字记载)之前,有一个决定性的“从半人到人”的跃迁,而这个跃迁发生在一个既有的社会环境(原始群落)中。
不过,限于他的人文学视野,他到底无法跨越“人类活动”的域界。实际上,这个进程断不是人类史前的“一次变化”使然,而是自然史上的“一系列变化”使然;
解读: 王东岳在此超越了汤因比。汤因比虽然看到了史前的那一瞬间,但仍将其视为孤立事件(一次变化)。而在《物演通论》看来,这是一个漫长的、连续的自然演化链条(一系列变化),从原核生物的聚合到真核生物的组织化,直至高等动物的群落,逻辑是一以贯之的。
当然也不是“无记录可查”,而是“有记录未查”;问题在于,对“半人社会”或“非人社会”,你应该以什么东西作为“可查的记录”。
解读: 所谓的“记录”不应局限于文字史料(那只是人类文明的短暂瞬间)。真正的“记录”刻写在生物的基因里、生理结构中、以及动物行为学(Ethology)的规律里。这些是自然科学的记录,人文学者往往视而不见。
倘若我们仍以“人类”或/和“人类的行为背景”为基本素材来看待那个远远超出人类范畴的“社会”,那么,不待说,我们的社会学眼光自与一个部落人详知其村野的沟沟坎坎,就以为大地是托在龟背上的情形没有多少区别了。
解读: 这是一个精彩的比喻。如果只用“人”来解释“社会”,就像原始部落人只认识自己的村庄就以此构想宇宙模型(如龟背负地)。这是一种由于视野狭窄(局限于人类自身)而导致的认知谬误,无法触及普遍真理。
这大抵就是整个人文社会学至今尚处在类似于哥白尼以前的自然博物学水平的原因,
解读: 哥白尼以前的天文学是“地心说”,看似符合直观经验(太阳绕着地球转),实则是错觉。目前的社会学是“人本位”,看似符合直观(人建立社会),实则也是错觉。王东岳试图做社会学界的哥白尼,确立“物演法则”为中心,将人类社会还原为自然演化的一个末端环节。
难怪罗歇·卡伊互不太客气地挖苦道:“人文科学”毫无科学的内容可言,只有那种想使其成为科学的意图例外。】
解读: 借罗歇·卡伊之口进行总结性批判。只要人文学科不打通与自然科学(物理学、生物学)的底层逻辑通道,不将社会现象还原为物理存在的代偿现象,它就永远只能是一种描述性的、主观的学问,而无法成为真正具有严密逻辑推导能力的“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