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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之美
原文
《物演通论》:第一百一十五章 艺术之美
既然“美”是介于感应分离之间的一种精神代偿方式,则在“美”里面必定暗含着某种服务于远隔的“应”的基本要素,自然美是如此,艺术美亦不例外。否则,纯粹漂浮在“感”(未必仅指“感官之感”,而是扩展为感性、知性、理性之总和或其中任一部分的那个“感”)上的“美”非但不免流落为无所谓“美”的无聊,而且连“感”也将还原为无所谓“感”的麻木。
也就是说,“美”必须有“应”的遥相返照,才能在“感”的底版上曝光显影。
于是,随着“感”越来越漂离于本真或元在,“应”及其“意志序列”也就越来越显得无以为应或应于缥缈,以至于发展到这样的地步:“人需要一个目标。人宁可追求虚无,也不能无所追求。”(尼采语)——所谓“追求”就是“应”或“意志的奔突”,所谓“追求虚无”就是“应的无着”或“应的渺茫”,此乃从自然美之中逐步衍生出艺术美的天演源脉。
【黑格尔的美学只承认艺术美,亦即只承认理性层面的美(用他的话说叫作“理念的感性显现”),足见他的美学观并不比柏拉图进步多少,尽管他就美学问题发表的议论特别冗繁也无济于事。】
换言之,艺术美不是简单的“非应”或“无应”,而恰恰是一种铺天盖地的、更广大更深刻的“应”的代偿,即随着“感”扩容为面向无垠存在的无涯理性,“应”一方面在理想层面(即理性层面)上聚焦为执着的“志向”,另一方面在心理层面(即知性层面)上沉淀为强烈的“美感”,由以暗导和辅助漫化开来的“应”。
可见,艺术美仍然是一种跃跃欲试的冲动,或者说,仍然是一种应的蓄势待发状态。从这一点上看,艺术美与自然美同质。
【所以,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艺术欣赏倾向,这是由于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意志倾向或“应的向往”使然。虽然如此,自亚里士多德以来,悲剧艺术历来被视为艺术的最高境界,因为它最深刻最普遍地反映出(并关怀着)“艺术美的载体”(即“艺术受用者”)的“应”之最终也是最无奈的结局和宿命。】
因此,“美”像其他精神现象一样,必有一个先于“人”的存在而存在的漫长的演化过程。而且愈原始的“美”一定愈深沉而常存(如千姿百态的自然美),愈后衍的“美”一定愈浓烈而短寿(如各种形式的艺术美)。
【诚然,“美”的产物总比“理”的产物要耐久得多,那是因为“美”毕竟是回落到意向性心理(或知性)层面上的东西;它之所以更震撼人心,乃是因为人类目前尚处于以知性为其精神主体的阶段,理性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冰山之尖而已。故,“美”与“理”呈现出这样的表面矛盾态势:从前体代偿的深度来讲,“美”强于“理”;从后衍代偿的烈度来讲,“理”强于“美”;因此倘若骤然让你比较“美”与“理”何者更雄奇伟岸,你不免哑然。】
关于“美”的问题,我只能如此简而言之,因为“美的本质”或“美的哲学”就是如此之简,多言无益。
【至于有关“美”的具体应用及其细枝末节的学问,自应留待各个分科之学(如美学、心理学或神经生理学等)去分进合围,才有望周全。哲学最好不要以为自己无所不能,才不至于令自身变得空洞无物,大而失当。】
精要分析
1. 核心要点
本章的核心洞见在于揭示了“艺术美”的本质是感应分离不断加剧后的精神代偿。它是“应”(生存意志与行为)在理性高度虚化后,为了避免陷入“无所追求”的虚无,而在知性心理层面沉淀出的一种**“蓄势待发”的冲动**。相比于自然美,艺术美虽更浓烈却更短寿,其最高境界(悲剧)反映了万物最终“无以为应”的宿命。
2. 关键解析
本章的论证逻辑严密地扣合了《物演通论》的“递弱代偿”原理,关键概念解析如下:
- 美与应的关系:王东岳认为“美”不是孤立的审美愉悦,而是服务于“应”(生存行为)的诱导剂。如果没有“应”作为潜藏目的,单纯的“感”只是麻木的数据。因此,美是**“应”在“感”中的投射**。
- 艺术美的起源:随着物演进程,人类的精神属性从感性上升到知性乃至理性,距离“本真”(元在)越来越远。具体的生物本能(如食色)已不足以填补巨大的精神空洞,于是“应”变得渺茫(追求虚无)。艺术美正是为了填补这种“应的无着”,将泛化的理性意志重新聚焦为一种强烈的心理冲动。
- 悲剧的本体论地位:悲剧被视为艺术的最高境界,并非审美偏好,而是哲学必然。因为在递弱代偿的终极推演下,任何“应”(挣扎与代偿)最终都无法挽救存在度的流失,悲剧深刻地揭示了这种代偿终将无效的本体论宿命。
- 演化时效性:遵循“存在度越高越稳定,代偿度越高越动荡”的法则。自然美(如山水、人体)作为前体代偿,深沉而持久;艺术美作为后衍代偿,虽然在当下体验上更浓烈,但其形式和流派必然短寿且易变。
3. 全文拆解
既然“美”是介于感应分离之间的一种精神代偿方式,则在“美”里面必定暗含着某种服务于远隔的“应”的基本要素,自然美是如此,艺术美亦不例外。否则,纯粹漂浮在“感”(未必仅指“感官之感”,而是扩展为感性、知性、理性之总和或其中任一部分的那个“感”)上的“美”非但不免流落为无所谓“美”的无聊,而且连“感”也将还原为无所谓“感”的麻木。
解读: 确立了美的功能性定义。在感应属性分离的架构下,感知(Sense)必须导向反应(Response)才能维持生存。美不是无用的装饰,而是驱动生物体去“应”的诱饵。如果剥离了行为驱动力(应),感知就会失去意义,变成无效的麻木状态。无论是原始的自然美(如性吸引力导向繁衍)还是高级的艺术美,其底层逻辑都是为了驱动意志。
也就是说,“美”必须有“应”的遥相返照,才能在“感”的底版上曝光显影。
解读: 使用了摄影的比喻。“感”是底片,“美”是底片上的影像,而“应”(生存需求与意志)是光源。没有“应”的照耀,感知的底片上一片漆黑,无法形成“美”的图像。美感的存在,证明了潜意识中某种生存意志被唤醒或满足。
于是,随着“感”越来越漂离于本真或元在,“应”及其“意志序列”也就越来越显得无以为应或应于缥缈,以至于发展到这样的地步:“人需要一个目标。人宁可追求虚无,也不能无所追求。”(尼采语)——所谓“追求”就是“应”或“意志的奔突”,所谓“追求虚无”就是“应的无着”或“应的渺茫”,此乃从自然美之中逐步衍生出艺术美的天演源脉。
解读: 解释了艺术美产生的演化背景。随着人类进化,感官与理性极度扩张,使人远离了直接的物质依存(元在)。此时,简单的生物本能无法填补巨大的精神空间,人的意志(应)找不到具体的落脚点。引用尼采说明,这种“找不到具体对象但必须发泄意志”的状态,促成了艺术的诞生。艺术是为无处安放的意志构建的一个虚拟的“靶子”。
【黑格尔的美学只承认艺术美,亦即只承认理性层面的美(用他的话说叫作“理念的感性显现”),足见他的美学观并不比柏拉图进步多少,尽管他就美学问题发表的议论特别冗繁也无济于事。】
解读: 批判黑格尔。王东岳认为黑格尔将美局限于“理念”(理性)是狭隘的。在《物演通论》体系中,美贯穿于感性、知性、理性全过程。黑格尔忽略了自然美这一更基础、更深厚的根基,实际上割裂了美的演化连续性。
换言之,艺术美不是简单的“非应”或“无应”,而恰恰是一种铺天盖地的、更广大更深刻的“应”的代偿,即随着“感”扩容为面向无垠存在的无涯理性,“应”一方面在理想层面(即理性层面)上聚焦为执着的“志向”,另一方面在心理层面(即知性层面)上沉淀为强烈的“美感”,由以暗导和辅助漫化开来的“应”。
解读: 既然现实中没有具体的对象能满足无限扩张的理性,艺术便作为一种替代性的“超级应”出现。它在理性上表现为理想和志向,在心理(知性)上表现为强烈的美感体验。这种美感是一种心理势能,用来辅助和引导那些在现实中迷茫的生存意志,防止精神崩溃。
可见,艺术美仍然是一种跃跃欲试的冲动,或者说,仍然是一种应的蓄势待发状态。从这一点上看,艺术美与自然美同质。
解读: 归纳艺术美的本质。无论多高雅的艺术,其本质依然是生物冲动,是能量的积蓄,准备随时转化为行动(哪怕是心理上的行动)。这一点上,欣赏交响乐的冲动与欣赏异性的冲动(自然美),在“驱动代偿”这一机制上没有本质区别。
【所以,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艺术欣赏倾向,这是由于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意志倾向或“应的向往”使然。虽然如此,自亚里士多德以来,悲剧艺术历来被视为艺术的最高境界,因为它最深刻最普遍地反映出(并关怀着)“艺术美的载体”(即“艺术受用者”)的“应”之最终也是最无奈的结局和宿命。】
解读: 解释了审美差异与悲剧的崇高性。审美差异源于个体意志(需求)的差异。而悲剧之所以至高无上,是因为它触及了存在的底色:在递弱代偿的绝境中,所有的“应”(努力)最终都将走向无效和灭亡。悲剧是对这一本体论宿命的直观呈现,因此具有普世的震撼力。
因此,“美”像其他精神现象一样,必有一个先于“人”的存在而存在的漫长的演化过程。而且愈原始的“美”一定愈深沉而常存(如千姿百态的自然美),愈后衍的“美”一定愈浓烈而短寿(如各种形式的艺术美)。
解读: 应用“递弱代偿”的时间法则。越古老的代偿越稳定(自然美,如对绿色的喜爱、对对称的偏好),越晚近的代偿越动荡(艺术流派的快速更迭)。艺术美虽然在当下给人的刺激更强烈(浓烈),但其存在形态极不稳定(短寿)。
【诚然,“美”的产物总比“理”的产物要耐久得多,那是因为“美”毕竟是回落到意向性心理(或知性)层面上的东西;它之所以更震撼人心,乃是因为人类目前尚处于以知性为其精神主体的阶段,理性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冰山之尖而已。故,“美”与“理”呈现出这样的表面矛盾态势:从前体代偿的深度来讲,“美”强于“理”;从后衍代偿的烈度来讲,“理”强于“美”;因此倘若骤然让你比较“美”与“理”何者更雄奇伟岸,你不免哑然。】
解读: 对比“美”与“理”。
- 耐久性:美(基于知性/感性)比纯粹的理(逻辑/科学)更耐久,因为知性是理性的基座,更古老稳固。
- 震撼力:人类目前的精神结构以“知性”为主导,理性尚浅,所以直接作用于心理的“美”比枯燥的“理”更打动人。
- 矛盾:美在演化根基上更深(前体代偿),而理在演化层级上更高(后衍代偿)。二者各有所长,无法简单比较优劣。
关于“美”的问题,我只能如此简而言之,因为“美的本质”或“美的哲学”就是如此之简,多言无益。
解读: 哲学还原论的自信。王东岳认为一旦抓住了“递弱代偿”这一根基,美的本质(代偿工具)就一目了然,不需要像传统美学那样进行繁复的形式分析。
【至于有关“美”的具体应用及其细枝末节的学问,自应留待各个分科之学(如美学、心理学或神经生理学等)去分进合围,才有望周全。哲学最好不要以为自己无所不能,才不至于令自身变得空洞无物,大而失当。】
解读: 划定哲学的边界。哲学的任务是解决“本质”问题(Why and What essentially),而具体的机制、应用、细节(How)属于具体科学。哲学若过度干涉细节,不仅无效,还会消解自身的解释力。这是对哲学“正位”的清醒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