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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意志论
原文
《物演通论》:第一百零七章 自然意志论
基于上述,可见“逻辑”本身就贯穿着“意志”,或者,“意志”本身无非是“逻辑向量”的落实。
【“感性逻辑”落实为“应向”;“知性逻辑”落实为“意向”;“理性逻辑”落实为“志向”(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理想”,这“理想”既是“理想逻辑”的那种“理想”,亦是“意志向往”的那种“理想”)。】
因为,如果把物的感应属性拆开来看,“感”只是求存的手段,“应”才是依存的实现,也就是说,“感”必须以“应”的元在规定性(即“非逻辑规定性”)作为其逻辑演运的宗旨,“应”由以成为物演向度(包括“逻辑演动向度”在内)的具体指南和体现方式——这就是“应”之所以显现为“感的向导”或“精神的精神”之原因。
【所以,人的意志或意愿(指“理想化的志向”或“愿望式的逻辑”)常常可能得到实现,因为它正是经过了逻辑整顿的自然向往,换句话说,“意志”不过是精神化或人格化的自然演运向度而已。也所以,从历史上看,压抑人的总体意志终究是不能长久的,因为“人心所向”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天意所向”,或曰“自然演运向度的精神化或人格化表达”。】
更准确地说,所谓“精神”就是“以逻辑方式加以贯彻的自然意志”的代名词——这个“自然意志”即是“存在必须让自己存在下去”的“在”势或“存在性”;这个“以逻辑方式加以贯彻”的“在”态或“衍存质态”即是“自为的精神”。
从这个角度审视,“自为的精神”完全是“自在的非精神”的代偿延伸或换位实现。
同样是从这个角度审视,代表着“应”的“意志序列”使代表着“感”的“逻辑序列”得以完整地实现为“自为的精神”,从而令“精神演运”得以完整地实现在存在阈所规定的代偿等位线上。
说到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特别加以强调:就目前而言,人类的精神发育尚处在从“知性-意向层级”到“理性-志向层级”的过渡阶段,这种情形与精神的载体发育尚处在从“生物体质”到“超生物类体质”过渡阶段相吻合(参阅第一百零一章)。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导致人类的精神格局久久呈现为错综纷乱、理不出头绪的朦胧状态。
于是,“情”与“智”、“志”与“理”完全搅和在一起,它们之间要么层次相续,要么等位相依,令精神存在成为一个错落有致的巨大结构和高深莫测的幽暗迷宫。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之所以能够由一项临床研究出发而近乎登上了哲学殿堂,并对整个人文学术领域产生重大影响,就在于他第一次纵向剖析了精神结构的层面联系。
再者,关于“情”与“智”、“志”与“理”之间所可能发生的种种影响,弗洛伊德早有了相当系统的描述,尽管未必十分精确,却不失为是格外有益而又有趣的参考读物。】
由此不难看出,如果把“意志”统统划归到伦理学范畴中去研究,或者将其视为与逻辑系统无关的孤立科目对待,都不免会给精神的总体构成造成半壁缺损(即只有“感”方面的清本,却没有“应”方面的正源)。
为此,我在后文中专门要讨论如下一些似乎是属于精神哲学外围的问题,一般看来,它们或者是背景性的——如心理学问题;或者是边流性的——如美学问题;或者甚至是目的性的——如意志自由问题等等。
然而,它们实在是极重要的精神课题。【不是因为其“实用性”才显得重要,而恰恰是因为其“不实用性”才显得重要(因为“不实用性”正表明人已是这等不能用的东西的“用物”)——这个“不实用的基底层”就是哲学应该予以扫描的部位。】
精要分析
1. 核心要点
本章的核心洞见在于打破了传统哲学中“逻辑(认知)”与“意志(伦理/意欲)”的二元对立,指出**“意志”本质上是“逻辑”的定向落实,是自然存在物求存动力的精神化表达**。王东岳构建了“感性-应向”、“知性-意向”、“理性-志向”的对应结构,论证了精神活动不仅是认知的过程,更是基于代偿需求的自然意志的贯彻过程。
2. 关键解析
本章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逻辑环节:
- 感应一体论(逻辑即意志): 在《物演通论》体系中,精神(属性)是对体质(实体)缺失的代偿。属性分为“感”(获取信息/逻辑)和“应”(处理信息/意志)。王东岳认为,“感”是手段,“应”是目的。逻辑不仅是静态的反映,更是带有指向性的动态过程,这个指向性就是“意志”。
- 意志的演化层级: 随着物演的递弱,逻辑形式从感性上升到理性,意志形式也随之升级:
- 感性逻辑 $\rightarrow$ 应向(Tropism/Impulse): 低等生物的趋利避害,直接的生理反应。
- 知性逻辑 $\rightarrow$ 意向(Intention): 脊椎动物及人类的具象思维,表现为具体的欲望和意图。
- 理性逻辑 $\rightarrow$ 志向(Ideal): 人类特有的抽象思维,表现为长远的理想和宏大的意志。
- 精神的本质定义: 精神被定义为“以逻辑方式加以贯彻的自然意志”。所谓的“自然意志”就是万物“不得不存在下去”的惯性(存在性)。人是自然演化的产物,人的意志(哪怕是看似自由的意志)归根结底是自然求存本能在高维度的代偿性表达。
- 对传统学科分类的批判: 指出将“意志”仅局限于伦理学研究,而将“逻辑”局限于认识论研究,造成了对精神整体认知的割裂。因为没有“应”(意志),“感”(逻辑)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和方向。
3. 全文拆解
基于上述,可见“逻辑”本身就贯穿着“意志”,或者,“意志”本身无非是“逻辑向量”的落实。
解读: 承接前文关于精神发生的论述,得出结论:认知(逻辑)与意欲(意志)不是两个独立的系统。逻辑不仅仅是反映世界,它本身就带有方向性(向量),这个方向性的最终落实就是意志。换言之,怎么想(逻辑)决定了怎么做(意志),而怎么做是为了活下去(存在)。
【“感性逻辑”落实为“应向”;“知性逻辑”落实为“意向”;“理性逻辑”落实为“志向”(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理想”,这“理想”既是“理想逻辑”的那种“理想”,亦是“意志向往”的那种“理想”)。】
解读: 这是一个极其关键的分类定义,建立了“逻辑形式”与“意志形态”的精密对应关系。
- 应向:最基础的感性反应(如草履虫避光),是生理性的。
- 意向:基于知性判断(辨别具体事物),产生具体的欲求(如想吃眼前的苹果)。
- 志向:基于理性推导(抽象概念),产生超越当下的长远追求(如追求真理、乌托邦)。王东岳指出中文里“理想”一词的双重含义:既指完美的观念(逻辑),也指奋斗的目标(意志),二者在此合一。
因为,如果把物的感应属性拆开来看,“感”只是求存的手段,“应”才是依存的实现,也就是说,“感”必须以“应”的元在规定性(即“非逻辑规定性”)作为其逻辑演运的宗旨,“应”由以成为物演向度(包括“逻辑演动向度”在内)的具体指南和体现方式——这就是“应”之所以显现为“感的向导”或“精神的精神”之原因。
解读: 这里的逻辑非常强硬:存在物为什么要“感”(感知世界)?是为了“应”(做出反应以求存)。
- “应”是元在规定性(自然赋予的硬性生存任务),它规定了“感”必须为何服务。
- 既然“应”决定了“感”的方向,那么意志(应的高级形态)就是逻辑(感的高级形态)的向导。
- 所谓“精神的精神”,是指意志是精神活动的内核驱动力,没有这个驱动力,纯粹的认知是无效且无意义的。
【所以,人的意志或意愿(指“理想化的志向”或“愿望式的逻辑”)常常可能得到实现,因为它正是经过了逻辑整顿的自然向往,换句话说,“意志”不过是精神化或人格化的自然演运向度而已。也所以,从历史上看,压抑人的总体意志终究是不能长久的,因为“人心所向”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天意所向”,或曰“自然演运向度的精神化或人格化表达”。】
解读: 这一段推演到了社会历史层面。
- 人的意志之所以能实现,不是人有多伟大,而是因为人的意志本质上顺应了自然演化的方向(求存、代偿)。
- “天意”即“自然演运向度”。“人心”即“精神化的自然向度”。
- 任何压抑人类总体意志(如生存发展欲望)的制度终将失败,因为它违背了更底层的自然律(递弱代偿原理)。
更准确地说,所谓“精神”就是“以逻辑方式加以贯彻的自然意志”的代名词——这个“自然意志”即是“存在必须让自己存在下去”的“在”势或“存在性”;这个“以逻辑方式加以贯彻”的“在”态或“衍存质态”即是“自为的精神”。
解读: 这是本章给“精神”下的终极定义。
- 自然意志 = 存在性(求存的惯性)。
- 精神 = 这种求存惯性在存在度极低(需要复杂代偿)的阶段,不得不通过复杂的逻辑运算来维持自身存在。
- 黑格尔所说的“自为”(自觉的、有意识的),在王东岳看来,只是“自在”(无意识的自然)为了苟延残喘而不得不发展出的一种高级手段。
从这个角度审视,“自为的精神”完全是“自在的非精神”的代偿延伸或换位实现。
解读: 再次强调“递弱代偿”原理:精神不是天降的神性,而是物质实体(自在)因为存在度下降,被迫延伸出的代偿属性。精神是物质的延续,而非物质的对立面。
同样是从这个角度审视,代表着“应”的“意志序列”使代表着“感”的“逻辑序列”得以完整地实现为“自为的精神”,从而令“精神演运”得以完整地实现在存在阈所规定的代偿等位线上。
解读: “感”(输入/处理)和“应”(输出/执行)必须闭环,精神才是完整的。只有当“逻辑序列”(感知世界)转化为“意志序列”(改造/应对世界)时,代偿才算完成,存在物才能在相应的“代偿等位线”(生存阈值)上活下来。
说到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特别加以强调:就目前而言,人类的精神发育尚处在从“知性-意向层级”到“理性-志向层级”的过渡阶段,这种情形与精神的载体发育尚处在从“生物体质”到“超生物类体质”过渡阶段相吻合(参阅第一百零一章)。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导致人类的精神格局久久呈现为错综纷乱、理不出头绪的朦胧状态。
解读: 解释人类现状的混乱。人类处于进化/演化的尴尬夹缝中:
- 思维上:在具体的欲望(知性)和抽象的理想(理性)之间摇摆。
- 载体上:在个体生物身(生物体质)和社会机体成员(超生物类体质)之间撕裂。 这种双重过渡导致了人类精神世界的极度复杂和迷茫。
于是,“情”与“智”、“志”与“理”完全搅和在一起,它们之间要么层次相续,要么等位相依,令精神存在成为一个错落有致的巨大结构和高深莫测的幽暗迷宫。
解读: 描述精神结构的复杂性。
- 层次相续:低级的“情”进化为高级的“智”,低级的“意向”进化为高级的“志向”。
- 等位相依:在同一水平面上,情感与理智相互依存。 这构成了心理学和哲学研究的那个“迷宫”。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之所以能够由一项临床研究出发而近乎登上了哲学殿堂,并对整个人文学术领域产生重大影响,就在于他第一次纵向剖析了精神结构的层面联系。 再者,关于“情”与“智”、“志”与“理”之间所可能发生的种种影响,弗洛伊德早有了相当系统的描述,尽管未必十分精确,却不失为是格外有益而又有趣的参考读物。】
解读: 王东岳对弗洛伊德的评价。肯定弗洛伊德发现了精神的“纵向结构”(本我、自我、超我,潜意识到意识),这与《物演通论》的演化分层视角有暗合之处。虽然细节未必准确,但其结构性的视角极具价值。
由此不难看出,如果把“意志”统统划归到伦理学范畴中去研究,或者将其视为与逻辑系统无关的孤立科目对待,都不免会给精神的总体构成造成半壁缺损(即只有“感”方面的清本,却没有“应”方面的正源)。
解读: 批判传统的哲学分科。传统上,认识论(逻辑)和伦理学(意志)是分开的。王东岳认为这是错误的,因为没有“意志”(应),“逻辑”(感)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将两者结合,才能看到完整的精神图景。
为此,我在后文中专门要讨论如下一些似乎是属于精神哲学外围的问题,一般看来,它们或者是背景性的——如心理学问题;或者是边流性的——如美学问题;或者甚至是目的性的——如意志自由问题等等。
解读: 预告后续章节(卷三后续部分)的内容。作者将重新审视心理学、美学、自由意志等问题,不是作为独立的学科,而是作为“递弱代偿”精神演化链条上的不同环节来讨论。
然而,它们实在是极重要的精神课题。【不是因为其“实用性”才显得重要,而恰恰是因为其“不实用性”才显得重要(因为“不实用性”正表明人已是这等不能用的东西的“用物”)——这个“不实用的基底层”就是哲学应该予以扫描的部位。】
解读: 这是一个典型的王东岳式反讽与深邃的结合。
- 通常人们认为“实用”重要。但王东岳认为,美学、自由意志等看似“不实用”的东西才真正重要。
- 为什么?因为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逻辑观念、意识形态、审美)实际上在控制着人类。人不再是使用工具的主人,而变成了这些精神属性(工具)的奴隶(用物)。
- “人是这等不能用的东西的用物”:意思是,人被自己衍生出的高级精神属性所异化和控制。哲学必须扫描这个底层逻辑,揭示人是如何被自己的代偿属性所“绑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