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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作用原理
原文
《物演通论》:第八十一章 最小作用原理
首先,我们要面临这样一个问题:感应属性(及其演化产物感知属性)为什么不能对客体的全部属性发生可感效应?再则,感应主体(及其演化产物感知主体)为什么必须将对象的可感属性予以变态感化?
【往深里说,哲学上以及认识论上的一切争议之所以终究不能摆脱形而上学幽灵的纠缠,一概而出这个不显示为问题的问题之蒙蔽和误导。】
依据上文,如果以下两点得以确认,即:
一、任何感应者必定业已是一个客观存在者;
二、任何存在者的感应性必定业已受到自然存在的客观规定。
则物理学上的**“最小作用原理”**就不可避免地要在一切感应性存在者中间贯彻下去,而且必然要以与物的感应属性有关的特种方式加以贯彻。
【数学家欧拉(1707-1783)和莫陪都(1698-1759)于18世纪提出该原理时,主要限于对一般力学物理的研究。所谓“最小作用原理”,系指自然万物的运动和结构总是采取某种最简便、最经济的方式。
“光线以直线的方式传播就是最小作用原理的一个直观体现,因为直线是最短的路径”;莫陪都甚至索性“把‘作用’定义为‘质量、速度和所经距离的乘积的积分’,并且认为,在孤立系统中这一积分必定取极小值。”(引自《科学的历程》,吴国盛著。)然而,物的一切“作用”其实首先在于保持物的存在及存续,而物的一切“属性”即是物的一切“作用”的相应基础。
也就是说,在任何存在物的任何一种代偿属性中,上述最小作用原理都是有效的。其区别仅仅在于,该原理在“力学物理”中和在“感应物性”中势将采取不同的贯彻方式而已(可参阅第六十五章和第六十六章)。】
我们亦可将这个最小作用原理叫作“简约原理”。
从哲学角度来看,它的核心不外乎是将一切可有可无的属性、作用和消耗压缩到最有利于存在——亦即最接近于高存在度的单纯圆满——的原始简约状态;它的本质其实就是为了把存在效价的必趋衰落减小到最低限度,或者,把代偿效价的相应递补发挥到最高限度。
质言之,“最小作用原理”或“简约原理”首先是一个涉及自然存在性的相对存在原理,或者说是一个涉及自然存在阈的有限代偿原理(请回顾卷一第二十九章)。所以,这项原理不仅适用于物理学和本卷所谈的精神现象学,而且适用于对社会存在的解析(详见卷三)。
【试想,倘若人的眼睛直接就是一架色谱仪,或者,耳朵直接就是一台振频仪,甚至味觉和嗅觉也不得不被构造成某种具有仿生功能的原子(含质子和离子)分析仪以及分子分析仪,从而要求人体的整个神经系统和中枢系统必须相应变构为一个远比现代最先进的互联网和超大型电子计算机还要敏捷高效的信息处理系统,以便我们的感知过程能够达成与外物的直接沟通或原样反映,那么,即便把人体物能代谢所产生的全部能量都调动出来,使之仅仅用于维持感知系统的运转而置生命的其他组织器官于不顾,恐怕也无法应付上列“官能”之能量需求的万分之一吧。
何况,这样一个庞大的系统是否就能够“达成与外物的直接沟通和原样反映”亦实属可疑,按理说,它作为人类感知系统的叠加物,只会加剧对外感知的扭曲和变塑,亦即只会在固有的歪曲之上再叠加以新的干扰,量子物理学家海森伯所发现的“测不准原理”就是一个明证。】
为此,感应过程以及感知过程才表现为那种有所取舍和有所变塑的主观形态,即是说,感应作用的主观认知性正是感应者之客观存在性的表达和实现。
【早在14世纪前叶,生于英国苏来郡奥卡姆村的威廉就提出了著名的“思维经济原则”,世称“奥卡姆的剃刀”,他的名言是:“能以较少者完成的事情若以较多者去做即属徒劳。”
此后的科学化用智方式进一步证明了这一原则的有效性,例如,牛顿的力学基础方程F=ma和爱因斯坦的质能等价方程E=mc2,都被世人看作是一语道尽宇宙成因的杰作,它绝不会因其简明和精练而令人生疑,反倒可以这样认定:精练性是衡量理论正确性的尺度之一,尽管谁也不知道这精练的理论框架是否就是那个宇宙本身的框架原型。
(注意!这里所说的“正确”并不等于“真理”,而仅表示针对当时衍存情状的代偿举措实际而有效;另外,世事或思想都不免终将趋于复杂化并不等于说简约原则失效了,而仅表示任何“正确”的代偿举措终归无效或终归“不正确”,于是只好再次运用尽可能简约的方式寻求下一步代偿或寻求下一个“正确”;前后之间没有丝毫的矛盾,有疑问的读者可回顾卷一第三十三章和第四十一章。)
又,马赫对“思维经济原则”也深表赞赏,他的“感觉要素论”就是对这种有所变塑和有所取舍的感应特征的觉察,只是由于他未能对造成这一结局的感知主观性之原因予以深入探究,才使他那敏锐的哲思反而显得有所怪诞和荒唐。
这与他认为一切形而上学的东西都是应该“彻底排除”的“无聊的、无法用经验检查的假定”有关,不过,他似乎忘记了,如果他所推崇的“科学”终究只能依据“要素化”的感觉经验和“经济化”的思维处理方能建立起来的话,那么,一切科学理论又何尝不是彻头彻尾的“假定”呢?】
精要分析
1. 核心要点
本章将物理学中的“最小作用原理”引入感知论,论证了感知之所以“扭曲”和“简化”客体,并非感知的缺陷,而是存在本身为了以最小的能耗代价换取最大生存效价的必然结果。“求真”服从于“求存”,主观感知的“简约”与“变塑”是生物在存在度递弱背景下维持生存的经济性铁律。
2. 关键解析
本章在《物演通论》体系中起着连接物理存在与精神现象的关键作用,其逻辑链条如下:
- 存在优于认识:感应者(主体)首先是客观存在物,必须遵循物质世界的能量守恒和效率原则。
- 感知的经济学:如果感官要反映客体的“全貌”或“本质”(如光谱仪般精确),主体将因处理海量信息而耗尽能量,导致灭亡。因此,感知必须是**“简约”**的。
- 扭曲即代偿:为了简约,感知系统必须对客体信息进行**“取舍”(屏蔽无关信息)和“变塑”**(将复杂的物理刺激转化为简明的精神符号,如将光波转化为颜色)。
- 最小作用原理的哲学化:王东岳将物理学的“路径最短”扩展为广义的“代偿消耗最低”。主观性(Subjectivity)的本质,就是客观存在(Objectivity)为了在弱化条件下苟存而不得不采取的“省力模式”。
3. 全文拆解
首先,我们要面临这样一个问题:感应属性(及其演化产物感知属性)为什么不能对客体的全部属性发生可感效应?再则,感应主体(及其演化产物感知主体)为什么必须将对象的可感属性予以变态感化?
解读: 开篇抛出认识论的千古难题:为什么我们无法认识“物自体”(康德语)?为什么我们看到的不是光波粒子而是“颜色”?王东岳指出,这不仅仅是认识能力的局限,更是某种内在机制的强制规定——即必须“屏蔽一部分”且必须“扭曲一部分”。
【往深里说,哲学上以及认识论上的一切争议之所以终究不能摆脱形而上学幽灵的纠缠,一概而出这个不显示为问题的问题之蒙蔽和误导。】
解读: 传统哲学(形而上学)往往预设“真理”是存在的,并试图去逼近它。王东岳认为这是一种误导。如果意识不到感知的目的根本不是“求真”,而是“求存”,那么所有的认识论讨论都是在缘木求鱼。
依据上文,如果以下两点得以确认,即: 一、任何感应者必定业已是一个客观存在者; 二、任何存在者的感应性必定业已受到自然存在的客观规定。 则物理学上的**“最小作用原理”**就不可避免地要在一切感应性存在者中间贯彻下去,而且必然要以与物的感应属性有关的特种方式加以贯彻。
解读: 这是一个三段论推导。大前提:物理定律(最小作用原理)制约所有存在者;小前提:感知者也是存在者;结论:感知过程必须遵循最小作用原理。即,精神活动不是超自然的,它必须在物质和能量的限制下运行。
【数学家欧拉(1707-1783)和莫陪都(1698-1759)于18世纪提出该原理时,主要限于对一般力学物理的研究……物的一切“作用”其实首先在于保持物的存在及存续,而物的一切“属性”即是物的一切“作用”的相应基础。 也就是说,在任何存在物的任何一种代偿属性中,上述最小作用原理都是有效的。其区别仅仅在于,该原理在“力学物理”中和在“感应物性”中势将采取不同的贯彻方式而已(可参阅第六十五章和第六十六章)。】
解读: 此处对物理学概念进行了哲学升维。物理学中的“最小作用”是指物体运动路径的经济性;在生物和感知层面,这个“作用”被重新定义为“维持存在的努力”。因此,感知的“最小作用”就是:用最少的能量消耗,获取最关键的生存信息。
我们亦可将这个最小作用原理叫作“简约原理”。 从哲学角度来看,它的核心不外乎是将一切可有可无的属性、作用和消耗压缩到最有利于存在——亦即最接近于高存在度的单纯圆满——的原始简约状态;它的本质其实就是为了把存在效价的必趋衰落减小到最低限度,或者,把代偿效价的相应递补发挥到最高限度。
解读: 这是本章的理论核心。所谓“简约”,是对抗“递弱”的一种手段。因为存在度越来越低,生物越来越脆弱,能量越来越不敷使用,所以必须极度吝啬地使用感知能力。感知的“各种缺陷”(看不见红外线、听不见超声波)恰恰是其“优点”,因为它过滤了冗余信息,保护了脆弱的主体。
质言之,“最小作用原理”或“简约原理”首先是一个涉及自然存在性的相对存在原理,或者说是一个涉及自然存在阈的有限代偿原理(请回顾卷一第二十九章)。所以,这项原理不仅适用于物理学和本卷所谈的精神现象学,而且适用于对社会存在的解析(详见卷三)。
解读: 指出该原理的普适性,贯穿《物演通论》三卷。这暗示了人类社会的组织结构、文化演进也同样遵循这一节省原则(如奥卡姆剃刀在社会管理中的体现)。
【试想,倘若人的眼睛直接就是一架色谱仪,或者,耳朵直接就是一台振频仪……以便我们的感知过程能够达成与外物的直接沟通或原样反映,那么,即便把人体物能代谢所产生的全部能量都调动出来,使之仅仅用于维持感知系统的运转而置生命的其他组织器官于不顾,恐怕也无法应付上列“官能”之能量需求的万分之一吧。
解读: 这是一个精彩的思想实验(反证法)。如果人类拥有“上帝视角”或“全知能力”,能像物理仪器一样感知原样,那么巨大的数据处理量瞬间就会耗尽人体的生物能(ATP)。这证明了“全知”等于“速死”。无知(屏蔽信息)是生存的必要条件。
何况,这样一个庞大的系统是否就能够“达成与外物的直接沟通和原样反映”亦实属可疑,按理说,它作为人类感知系统的叠加物,只会加剧对外感知的扭曲和变塑……量子物理学家海森伯所发现的“测不准原理”就是一个明证。】
解读: 即使能量足够,叠加更多的感知层级只会带来更多的“中介干扰”,离“物本身”反而更远。引用海森伯的测不准原理,说明观察本身就是一种干扰,越复杂的观察系统,干扰可能越大。
为此,感应过程以及感知过程才表现为那种有所取舍和有所变塑的主观形态,即是说,感应作用的主观认知性正是感应者之客观存在性的表达和实现。
解读: 这是一个辩证的结论。我们通常认为“主观”是坏的,“客观”是好的。但在这里,主观(扭曲、简化)正是为了实现客观(生存)。感知的失真,是主体得以存续的保护壳。
【早在14世纪前叶,生于英国苏来郡奥卡姆村的威廉就提出了著名的“思维经济原则”,世称“奥卡姆的剃刀”…… 此后的科学化用智方式进一步证明了这一原则的有效性,例如,牛顿的力学基础方程F=ma和爱因斯坦的质能等价方程E=mc2……】
解读: 回溯历史,指出“奥卡姆剃刀”就是“最小作用原理”在逻辑学上的体现。科学追求的“简洁美”(Simple is beautiful),其底层逻辑不是审美,而是基于代偿效率的生存策略。
(注意!这里所说的“正确”并不等于“真理”,而仅表示针对当时衍存情状的代偿举措实际而有效……)
解读: 王东岳再次强调其真理观:没有绝对真理,只有有效代偿。 牛顿定律之所以“正确”,不是因为它绝对真实地描述了宇宙,而是因为它以最简洁的方式解决了当时人类面临的生存和认知问题。
又,马赫对“思维经济原则”也深表赞赏,他的“感觉要素论”就是对这种有所变塑和有所取舍的感应特征的觉察,只是由于他未能对造成这一结局的感知主观性之原因予以深入探究,才使他那敏锐的哲思反而显得有所怪诞和荒唐。 这与他认为一切形而上学的东西都是应该“彻底排除”的“无聊的、无法用经验检查的假定”有关,不过,他似乎忘记了,如果他所推崇的“科学”终究只能依据“要素化”的感觉经验和“经济化”的思维处理方能建立起来的话,那么,一切科学理论又何尝不是彻头彻尾的“假定”呢?】
解读: 批判性地继承马赫。马赫发现了“思维经济原则”,但他仅停留在现象层面,甚至走向了极端经验主义。王东岳指出,马赫没看透的是:科学本身也是一种为了“思维经济”而被构建出来的“假定”系统(逻辑模型)。科学不代表终极实在,科学本身就是一种高级的、简约化的“扭曲”。